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集中遴选20个左右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运行效率,有效服务和支撑云南产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条件是产业基础较好,存量设施优先,集中连片布局,企业主导实施,土地权属清晰,开放性、公共性强。其中,拟申报的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配中心),应当具有清晰的四至范围,占地面积原则不少于150亩,其中冷链物流相关设施占比达到50%以上,且以集中连片布局为主。同时,位于生鲜农产品或医药产品优势产区,且产量较大,具备品种季节轮换条件;或位于生鲜农产品重要区域性集散地(主要消区),交易量(消费量)达到较大规模且保持稳定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配中心)的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州(市)发展改革部门指导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联合相关建设运营主体企业,结合本地区存量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条件以及生鲜农产品或医药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实际需要自主申报。对于位于“一县一业”创建示范县,以及具备一定的区域公共服务能力或应急储运保障能力,能够实现跨区域网络化运营的予以优先考虑。
为加快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配中心)提质增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与政策支持,包括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协同。具体来说,对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配中心)区域内的在建、新建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重点用于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前期项目,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统筹经贸领域各项建设资金,全力支持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通过使用各类金融工具、推荐给金融机构等方式带动社会投资,保障对纳入建设名单的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配中心)投入力度。
此外,优先协调保障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配中心)区域内的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断优化云南省冷链物流发展环境。
云南遴选20个省级冷链物流基地
来源 : 昆明日报 作者 : 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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