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PN限值实施政策或再起变化,这也让原本就被疫情扰的焦头烂额的车企高层再次头疼了起来。
“最近我们接到了不少问询,说是听到有风声说‘国六PN限值将设置销售过渡期’。”日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副秘书长叶盛基在接受包括腾讯汽车在内的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我们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到有关政策的管理思路并没有改变,针对此问题协会还会进一步跟踪。”
事实上,这一传言与两个月前的一则通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7月,北京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有关要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称将给予在2020年12月31日前购买和转入的PN12限值的国六b排放标准车辆三个月车辆注册登记过渡期,超过2021年3月31日的,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换言之,通知等于变相给PN12限值的国六b排放标准车辆设置了一个销售过渡期限,如果超过这一时间,即便是符合PN12限值的国六b排放标准车辆,车企也无法将其在北京市场进行销售。
“这一做法无疑令不少企业原本已经吃进肚子里的定金丸,又提了起来。”叶盛基口中的定心丸,主要是指此前国家发布的几则相关政策精神。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只确定生产过渡期的延期实施(针对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副秘书长 叶盛基
5月13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的有关要求的公告》,更是明确规定,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PN限值)6.0×1012个/千米(即PN12)过渡期截止日期,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的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车,PN限值应符合6.0×1011个/千米(即PN11)要求。其中也并未提到销售过渡期。
不仅如此,文件还为符合条件的国五车辆延长销售过渡期: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
“如此一来,企业只需要考虑生产的时间节点就可以,主机厂只要产品切换顺利就行,不需要过多去考量市场的销售情况,按照既定的时间规划,大家心里也有数,即便有适度的库存也是正常的,市场总归能消化掉,企业不会有过度的担心。”在叶盛基看来,促进内循环、产业稳定是当下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现在规定过渡期对企业和行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我们也不希望因为销售过渡期的规定,过分的影响了企业的排产计划,从而影响全年的产销。”
不过,对于北京市的做法,叶盛基也表示能够理解。
“北京市此次政策调整是在28号文公告的原则下,兼顾北京作为首都的环保治理特殊性提出的,我们相信北京市充分考虑了行业实际情况,也征求了重点企业意见,面对如何将环保要求与汽车行业发展相协调的复杂局面,仍给与了比较充分的注册登记过渡期。”
只不过,他希望其他各地不要过度跟风北京的这一做法,对产业营销环境造成干扰。他担心去年年中因各地对国五切换国六的规定不同从而引起的产业巨震,又有重演的风险。
更可怕的是,万一有地方临时对国六PN12车辆提出一个“拍脑袋”的销售过渡期要求,那就会更打车企和经销商一个措手不及,对产业发展来说绝非幸事。
因此,为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不给企业造成整车及相关零部件库存无法消化的压力和损失,保证整个市场的产品有条不紊地进行切换,叶盛基也代表中国汽车协会向各地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各地方政府与28号文公告要求的国六PN新限值实施时间相统一,对国六PN12限值注册登记时间不做新的要求。
其次,各地方政府与28号文公告不对销售过渡期设置要求相统一,对国六PN12限值车辆的销售过渡期不做新的要求。
最后,如当地确有特殊情况,需在28号文公告的原则下,充分征求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的意见,科学合理地研究有关政策调整的必要性。
“我们希望各方携手努力,共克时艰,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汽车行业也将积极履行环保责任,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叶盛基希望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令今年汽车产销降幅能维持在个位数以内,“最好降幅能控制在5%以内,如果能接近去年的水平那就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