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港口圈 作者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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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辽宁省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提离大连水运口岸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开展流向信息采集的通知。自本月25日起,凡经大连口岸提离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流向信息将统一纳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行管理。
根据要求,所有进口集装箱从港口码头提箱前,货主或其代理必须如实申报集装箱货物流向,申报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来源国家/地区、目的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对未做货物流向申报的集装箱货物,港口码头不允许该货物提箱出港。
此外,货物流向信息申报主体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不按照规定如实申报流向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或个人征信记录。
据悉,冷链食品集装箱流向信息采集系统申报入口为壹港通智慧物流跨界服务大平台(http://apollo.dpn.com.cn/i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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