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央视 作者 : 王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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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1月10日起,山西将对全省钢铁行业实施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规定对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省内钢铁企业,其生产用网购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直至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并通过评估监测后停止加价。
规定具体内容为:
执行范围为山西全省钢铁企业,包括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独立球团企业、有烧结(球团)或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企业。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增加的收入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5%用于弥补执行差别化电价增加的成本,95%统筹用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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