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中物联航空物流分会 作者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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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长沙市财政局印发《长沙市国际(地区)航空货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管理、保障重点、成本管理、绩效优先”的原则管理,优化调整长沙国际(地区)货运航线奖励资金分担比例,即在省级分担40%的基础上,剩余60%专项资金由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县人民政府按2:1比例共同承担。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全市国际(地区)航空货运发展,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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