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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物流企业信用体系构建及评价

  来源 : 现代物流产业网  作者 : 王民浩 王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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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指出加强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完善物流行业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龙泉驿区物流行业管理,规范交通物流行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成都市龙泉驿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中智物流智库)历时12个月探索构建了县域经济体物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对龙泉驿区66家重点物流企业完成信用评定。

通过制定评价原则、依据、范围、对象、指标和结果分级,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促进物流企业改变经营观念和经营模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能力,推动物流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项目概况

区交通运输局本次牵头实施的龙泉驿区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主要包括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设置、结果分析运用三大板块。

评价原则依据。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根据《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参考(GB/T35434-2017)《商贸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24359-2021)《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及测评》中确立的评价指标为依据,采用相同的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确保结果公平公正、科学客观。

指标体系设置。从公共部分和专项部分两方面入手,对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型三大类型物流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构建。其中,公共部分设置了企业基本情况、社会责任、企业管理、经营状况、信用记录、重大失信行为6个一级指标及19个二级指标;专项部分设置了企业规模、设备设施、服务能力、信息化水平、成长性指标、技术创新6个一级指标,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分别设置19个、27个、26个二级指标。

结果分析运用。按照指标体系,对全区66家重点物流企业完成了评分定级,评价结果为A级企业31家,B级企业32家,C级企业3家。通过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提示物流行业存在的风险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

二、创新做法

(一)评价结果普适性更强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现实施的正向评价方式,对物流企业信用进行A级评定,该评价方式定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企业参评门槛较高。为吸纳更多区内物流企业参与信用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普适性和行业监管的针对性,我区本次新设立的指标体系采用中性评价方式,将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设置为八级,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级以及D级,对不同水平企业进行相应等级的评价。

(二)评价指标颗粒度更细

一是指标设置更符合行业实际。在运输能力方面,通过设置“可调控货车数量”,将自有车辆和长期协议车辆纳入评价。在仓储能力方面,将指标精细到“仓库管理面积”、“仓库使用率”、“出入库准确率”、“货物损耗率”等多维度指标,综合反映物流企业综合服务能力。二是指标设置更利于行业监管。增加信用及监管类指标的比重,通过设置“履约信用”、“高管、投资人信用状况”、“第三方评价”等指标来全面反映企业的信用情况。特别是将“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作为限制性指标,将严重违法、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直接评为C级和D级,便于政府重点监控,优化行业环境。三是指标设置更注重社会责任。本指标体系创新增加了社会责任类指标,通过设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子指标,并赋予较高得分权重,引导企业在发展中更加关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四是指标设置更符合银行信贷需要。在信用评价指标设置方面邀请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全程参与探讨,同时结合银行对企业贷款的考评要求,创新提出“6+12主流银行融资占比”指标,以反映企业在主流银行资信认可情况,增加金融机构对我区信用评价报告的参考价值。五是指标设置更关注企业成长性。本指标体系增加“成长性指标”反映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和成长潜力,如利用营收、净利润、资产的增长速度等来综合评价企业的成长质量。

(三)评价过程严谨性更高

我区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评+现场查验+中立机构评分+专家审核”的方式。企业自评环节,通过发放问卷,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问卷后上传;现场查验环节,组织专人,并邀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派员共同开展现场资料收集及审核工作,以确保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中立机构评分环节,邀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客观方式进行评分;专家审核环节,邀请外省和本省的行业专家对评分及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以确保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评价意义

(一)建立分类监管机制。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我局将以信用评价体系结果为依据,对全区物流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适时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和信用惩罚机制,发布信用“红名单”和“严重失信名单”,联动区内相关部门共享信用结果,对相关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

(二)建立动态信用评价机制。每三年对全区物流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动态调整“信用名单”,根据评价结果更新企业的信用评级和排名。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经济形势的演变,持续更新调整评价指标,确保评价体系的科学性、灵活性和准确性。允许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通过信用承诺、信用整改、信用核查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将该企业移出“严重失信名单”,实现信用名单的动态管理。

(三)扩大评价结果在金融领域应用

区交通运输局将与成都银行、民生银行等主流银行共同探索将信用报告作为银行贷款发放的审核参考,将企业信用评分融入其金融服务评价体系,为缺少固定资产抵质押物的优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截至目前,已推动民生银行、成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主流银行参考采用信用评价结果,帮助巴蜀物流、佰斯特等物流企业成功获得信用贷款4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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