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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之民营经济篇①】

专题 |能源领域民营企业迎『破局』红利

  来源 : 现代物流产业网  作者 : 孙辉 李丹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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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现代物流报记者 孙辉 李丹 综合报道

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将施行;日前发布的《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也为能源领域民营经济送来政策红利。在国家能源行业转型升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逐“绿”而行,在加速布局能源领域中开辟发展新空间。政策支持将进一步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通过放宽准入条件,为企业开辟多元参与渠道,让民营企业在参与原来的“高壁垒”项目实践中经风雨、强筋骨,充分释放民营经济生态活力。

 

 
 
国家能源局发文 支持民营经济融入能源体系
 
 
 

民营企业投资能源领域获政策支持。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

《若干举措》从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三方面提出十项具体举措,涉及市场准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投资审批等方面。

民企能源项目持股比例取得突破

本次《若干举措》的一大亮点是加大对民营企业投资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若干举措》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沙戈荒”大基地投资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

在4月28日举行的国家能源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指出,4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新核准了5个核电项目,并引入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民营企业所持股比例均达到10%以上。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10%以上的持股比例是一个新突破。长期以来,核电领域投资运营门槛较高,核电项目主要由中央企业投资和运营。

2020年,全国首个民营企业参股投资的核电项目浙江三澳一期工程,由吉利集团入股2%。2023年核准的浙江金七门一期工程由万向集团入股2%。不过,2024年8月,在包括三澳核电二期在内的五个核电项目中,民营企业参股比例首次提升到10%。以上三个项目,民营企业参股比例均在10%以内。

民营企业在核电项目中的持股比例首次超过10%,也反映出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重视,以及核电领域对民营企业的欢迎。

《若干举措》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徐欣指出,近年来,民营企业在充电设施领域加速发展,截 至 2024年底,规模以上(运营1万台以上充电设施)运营商中民营企业占比超80%。

《若干举措》明确,鼓励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协同攻关、成果共享;支持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培育能源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

目前,一大批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智能电网、储能、氢能、可再生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能源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民营企业参与的前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约占50%。

同时,《若干举措》还在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方面提出,要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营企业更便捷进入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制定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施工企业积极参与电网建设;探索拓宽融资渠道,开发更多符合能源领域民营企业特点的专项信贷产品;健全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若干举措》出台后,将进一步助力打造能源领域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民营经济成为能源低碳转型、能源安全保障、地方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力量。”徐欣说。

对民营经济支持力度持续增强

近期,我国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持续取得进展。

2月17日,民营企业座谈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指出,“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在立法层面,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4月27日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充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举措,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已经比较成熟。

在准入层面,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新版清单共列入事项106项,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交通物流、货运代理等全国性、地方性措施,推动能源、通信等领域向民企开放,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

在金融支持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在4月28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银行将主要在“持续加大金融资源要素投入”“更有针对性地拓宽民营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更大力度推动完善民营企业融资配套机制”三个方面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上,地方也出台相应文件。近日,《北京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正式发布,提出了七大部分25个方面59条措施。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称,北京市将以更大力度、更加精准、更有温度的政策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今年也将研究推进民营经济地方立法,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4月28日,《上海金融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围绕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优化多元化融资供给、完善融资增信和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等方面,推出16项具体举措。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0.4%。其中,制造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民间投资分别增长9.7%、9.3%,均超过各自领域的平均水平,释放出民间资本活力持续增强的信号。业内人士认为,民企融资渠道的拓宽,也将为激活民企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赋能。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马敬泽

 

♦  关注 ·  Focus  ♦
 
 

 

 
 
 
 
打破准入壁垒 民营企业加速布局能源领域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2025年一季度,在“双碳”目标和能源安全新战略引领下,我国能源保供扎实有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记者调研发现,国家能源行业转型升级浪潮下,越来越多民营企业逐“绿”而行,在加速布局能源领域中开辟发展新空间。

阳春三月,湖北大冶。特变电工集团自主研发的±800千伏特高压换流变压器在大冶换流站完成安装,支撑“西电东送”战略实施。

千里之外,黄海之滨。我国首台“碳中和”海上大兆瓦风机——搭载全球首个整机自研自制全集成传动链的远景能源海上大兆瓦风电机组在江苏正式下线。

一路向北,内蒙古草原上,爱德曼氢能的电网侧储能项目已经破土动工……

今年以来,从特高压骨干网架建设到新能源装备制造,更多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在电力传输、清洁发电、灵活调峰等关键领域持续发力。

“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

——今年2月 举行的民营企业座谈会进一步释放出打破市场准入壁垒、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信号。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张星表示,今年,我国将加大力度,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油气勘探开发、电力设施建设等,促进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从“高门槛”向“宽准入”的转变,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新活力。

在核电领域,2020年以来已有吉利集团、万向集团等民企通过参股方式参与项目投资。记者从国家能源局获悉,2024年8月最新核准的5个核电项目,总投资约2455亿元,均配置10%的民营企业投资比例。

江苏的神通阀门、上上电缆,浙江的久立特材、宁波天生、甘肃的方大炭素……随着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业向高端迈进,一批“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记者了解到,这些民营企业专注于核级阀门、管材、电缆、密封件、石墨材料等细分产业,攻克了一批“卡脖子”技术,与聚焦于主设备的大型国有企业优势互补,成为我国核电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背后,是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协同发力。”张星表示,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通过设立首台(套)装备示范清单、重大科技项目等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将营收的5%至8%投入核心技术攻关。同时,依托“揭榜挂帅”“赛马争先”等机制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平台,将前沿技术研发周期平均缩短18个月,专利转化率较3年前提升近40%。

创新生态的构建,正在推动中国能源产业加速成长。

远景能源成为全球第一家实现滑动轴承自研自制和批量化应用的风电整机商,500台机组批量化搭载滑动轴承零失效,有力支撑风机大型化发展;

瑞麟氢能自主研发的超级碱性水电解制氢设备,是国内首个碱性光伏离网制氢成功运行的典范,已获得欧盟认证;

氢致能源的抗腐蚀电解槽技术则使海水制氢设备寿命突破3万小时,为全球首个200MW级海上氢能平台落地奠定技术基础……

这些源自民营企业的技术突破不仅填补了国内空白,也推动我国参与国际能源技术规则制定。

如今,能源领域的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为民营企业参与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广阔空间。

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我国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中民营企业约占60%,光伏设备制造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

在太阳能发电领域,目前已涌现出宁德时代、阳光电源、大连融科、中储国能等各种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头部企业,共同促进了我国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

目前,我国民营售电公司已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近60万家零售用户通过零售市场购电,去年实现零售交易电量3.6万亿千瓦时,占市场化交易电量的58%。

此外,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运营商等新型主体蓬勃发展,多元主体友好互动的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

近日,上海市围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布了六方面26项工作措施,其中明确提到出台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虚拟电厂、车网互动、新型储能等领域。

现在,我国已有各类充电运营商超过1万家,规模以上(运营1万台以上充电设施)的运营商中,民营企业占比超80%。设施规模最大的四家运营企业——特来电、星星充电、云快充、小桔充电均为民营企业,合计市场份额超50%。

从沙漠光伏到深远海风电,从氢能重卡干线到大型核电项目……越来越多民营企业凭借技术优势与市场敏锐度,成为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拥抱绿色发展中迈向更加光明的前景。

来源:新华社

作者:戴小河 韩佳诺

 

♦  观察 ·  Analysis  ♦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支撑有力空间广阔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明确要求。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凸显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要求的政治责任担当,凸显了遵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信心决心。

能源行业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功能和作用,近年来积累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政策大力支持和市场有效驱动下,民营经济在能源领域不断发展壮大,运营总体活跃。民营企业紧紧抓住政策红利和市场机遇,逆势增长,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作用初步显现。能源企业“500强”中,民营企业营收总额保持增长势头,占“500强”营收总额的比重接近三成。特别是在新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发挥着创新引领的作用,能源民营企业前100名中有九成企业聚集在光伏、电池、新能源汽车、风电等新能源业务。

顺应能源领域市场化大势,强化市场开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能源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民营企业能否发挥自身在成本、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优势,在能源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是能源市场化程度的试金石;更多市场主体公平参与,以竞争激发产品、技术、服务的迭代升级,是能源行业发展的促进器。为此,《若干举措》从“能进入”“愿进入”“敢进入”三个维度,对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举措进行了部署:一是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扩大民营企业能够进入市场的领域;二是推动完善生产要素获取机制,降低经营成本和制度成本,促使民营企业愿意进入能源市场;三是持续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民营企业“腰杆硬”,敢于进入能源市场。

重视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务服务。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若干举措》刀刃向内,就强化政府服务提出具体化、可操作而不是泛泛而谈的举措,有许多亮点。比如在优化能源投资审批流程方面,针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提出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

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重在政策落实。《若干举措》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举措,主动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协调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

能源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不可或缺。相信在今年及“十五五”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更快,新型能源体系趋于成型,民营经济在能源事业发展中有望做大做优做强。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王鹏

 

♦  视点 ·  Viewpoint  ♦
 
 

 

 
 
 
 
促进民营企业布局能源新业态新模式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公开发布,释放出国家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信号,为民营企业深度融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若干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和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在能源领域的投资热情和创新活力。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实,民营企业将在更加开放、规范、便利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壮大,为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注入强劲动能。

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过程中,分布式能源与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绿电交易、充电基础设施等多种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成为引领能源变革、支撑电力系统转型的重要力量。这些新兴领域不仅提升了能源体系的灵活性与韧性,也为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增强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相较于传统的集中式能源体系,新业态更加注重灵活性、智能化和可持续性,对市场主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民营企业凭借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等优势,在新业态发展中具备天然潜力。《若干举措》强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虚拟电厂,有序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研究出台支持智能微电网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推动大功率充电、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质量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这将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在能源领域的发展空间,加速新型能源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应用落地,促进能源体系的转型升级,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能源行业正加快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以数据驱动、智能感知和柔性调节为特征的新型能源系统。为了顺应这一发展趋势,《若干举措》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民营能源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在煤矿、电厂等智能化改造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民营企业推进风电场、光伏电站构网型技术改造,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高出力预测精度、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培育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吴迪 杨雷

《 现代物流报 》( 2025年5月7日 3版)

全媒体热线 : 4000-56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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