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唯一离境港开始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4月1日起,辽港集团大连港核心港区——大窑湾港正式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为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再添政策“红利”。
为进一步支持对外贸易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今年3月份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批准辽宁省大连大窑湾港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即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启运港)经停指定口岸(经停港),自离境地口岸(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是指符合条件的货物自启运港(或经停港)运出,即视同出口,企业可提前申请退税,有效缩短企业获得出口退税的时间,可实现出口企业、启运港、离境港等多方共赢。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包括辽港集团营口港、丹东港在内的11个环渤海主要港口列入启运港和经停港。
大窑湾港作为我国少有的深水良港,自然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与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300多个港口建立了经贸航运关系。集装箱码头最大水深为-17.8米,拥有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5个,可满足目前世界所有在航集装箱船舶靠泊;外贸航线通达全球主要港口,实现RCEP成员国核心港口全覆盖;环渤海内支线稳定挂靠15个支线港口,已基本形成“干支互补、内外互动”的航线网络布局。2022年,辽港集团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其中,大连港集装箱量同比增长21.4%,增幅位居全国沿海港口之首。
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后,对于从启运港经大窑湾港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离开启运港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这缩短了出口企业退税的时间,节约了资金成本,使辽港集团外贸集装箱业务优势得到进一步强化,有效提升了港口竞争能力,为辽港集团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增添重要砝码。
下一步,辽港集团将有效借助自身内外部优势及政策叠加“红利”,大力拓展航线和货源,提升港口服务能级,吸引更多的货物到大连中转,依托辽港集团在“一带一路”上的物流中心、境外节点,加快构建以大连为核心,东至日韩、西抵欧洲,向南辐射东南亚地区的东北海陆大通道,服务东北腹地产业更加便利地参与国际大循环,助力东北地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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