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建立区级寄递物流公共分拨中心、乡镇寄递物流集散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要,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聚焦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四大体系建设,要求整合天津全市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村邮站、交通场站、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网点等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相关平台,推动服务网络共享合作;加快实现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
《方案》明确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四项重点任务,提出要综合利用村委会、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网点等现有设施,加快建设村级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断强化农村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的公共支撑作用;要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探索建立“同城快递+农特产品”方式;要对尚无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村,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每村设置1个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乡镇、村布设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要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天津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强化农村快递市场监管。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市邮政管理局局长王东表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在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系统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同时,协调推动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并加快制定天津市农村寄递物流末端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标准,明确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分配机制。着力实现村村有网点,促进“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努力让农村群众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收寄便利,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城乡均衡发展,助力区域商贸中心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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