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三方面十二条政策措施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培育
文 / 现代物流报全媒体记者 常河山 通讯员 高晓莉
为进一步加快壮大规上工业企业总量,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工业经济提速提档提质。河北省出台《关于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建立培育机制、丰富培育方式、优化培育环境三方面制定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库、加快企业融合发展、强化政策资金奖励等十二项具体措施,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培育。
一是建立培育机制。通过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逐企建档立卡,切实掌握企业发展经营情况,动态更新完善,指导跟踪服务。同时,强化省市县三级工信、发改、统计等部门职责,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丰富培育方式。成立工作专班,紧盯签约项目和在建项目,狠抓新建投产入统。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为载体,依托集群内企业,鼓励同类中小微企业整合重组。加强对临规工业企业的帮扶指导,建立“一企一策”跟踪培育机制,对企业在工业诊所、工业设计、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予以精准帮扶、专业指导,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地方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企业融合发展。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定期分析机制,强化电力、税务开票、货运、融资信贷等企业运营监测预警。建立省市县三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工作机制,确保企业有序生产、物流畅通。
三是优化培育环境。严格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缓缴政策,每年对规上工业企业和培育库企业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税费政策培训辅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优质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首贷、新增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给予优惠利率。对全省完成净增规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且排名前三的设区市分别给予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按照每净增1家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县(市、区)10万元奖励。鼓励各市县对成长性好、工业增长贡献大的入统企业进行奖励。每年召开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推进大会,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