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把握自贸港封关运作时间节点 做好销售税改革
海南省委宣传部13日举办“奋进自贸港建功新时代”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地实施和高质量发展专场新闻发布会。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雷表示,海南自贸港税制建设正稳步前行,未来将把握封关运作时间节点,做好销售税改革等工作。
杨雷说,未来在全岛封关运作的同时,依法将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启动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相关工作。
他表示,从税制安排上看,销售税是海南自贸港初步实现贸易自由便利的基础。销售税改革辅以“零关税”安排,可以切实降低进口成本,在全岛封关运作时初步形成与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相适应的税制安排。
“销售税的‘五税合一’不是简单的合一,不是平移,而是创建一个新税种,是税制的重大变化,其影响体现在各个方面。”杨雷表示,“五税合一”很大程度上简化了海南自贸港的税制体系,可以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也使得企业在运营、财务核算等方面更加便捷高效。同时,未来销售税在货物和服务的零售环节征收,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将不再负担这五种税收,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活力。
杨雷在介绍自贸港税收政策落地情况时说,截至目前已有11项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实施,分别为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策、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交道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政策、洋浦启运港退税政策、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动态调整。
他表示,未来海南将初步建立与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安排,并进一步加强顶层制度设计,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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