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力保重大物流基建用地用海需求
10月2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旨在通过强化自然资源要素的保障,推动现代物流的高质量发展。该《通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以满足物流行业日益增长的用地需求,并推动物流体系的优化与升级。
《通知》中强调,将对物流通道、综合枢纽、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航海保障等重点项目的用地用海用岛需求提供全面支持。依法保障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临空经济区、临港经济区以及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仓储设施项目的合理用地、用海、用岛、用岸线需求。特别是对于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将新增物流仓储用地作为重点保障对象。
在土地供应方式上,《通知》提出支持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于城区商品批发市场的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以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安排新的商品批发市场用地。此外,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非盈利性、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按照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严禁改变其用途和性质。
《通知》还鼓励地方政府与铁路部门合作,优先利用现有铁路场站,并结合周边区域土地综合开发需求,共同推进铁路物流园区的建设。亦可探索通过自主改造、土地置换、引入第三方投资等方式,推动铁路货运场站的布局调整或升级改造。地方政府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物流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兴办物流企业。
在物流用地的管理上,《通知》强调要全面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物流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管理。严格控制物流项目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比例,严格落实用途管制,防止土地闲置浪费。严禁在物流用地范围内建造与物流无关的设施,如成套住宅、专家楼等。
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物流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对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通知》的发布,将为物流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通过加强自然资源要素的保障和优化物流用地供给,将有力推动现代物流的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