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统筹做好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工作
1月1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健全完善中转调运站运营规则,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细化中转调运站调度及运营流程,确保外省区市及省内其他城市发往石家庄市的应急物资中转、仓储和调拨顺畅。要配齐站场装卸人员,完善中转接驳车辆、装卸设施等各类设施设备,确保进出石家庄市的各类应急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及时装卸、及时入库、及时分拨、及时送达。
通知指出,要全力做好中转调运站防疫工作,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防疫要求,健全中转调运站防疫安全制度,配备体温检测、核酸检测、人员隔离等各类设施设备,督促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应急物资运输人员不交叉感染。各地对于短期内向中转调运站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司乘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核酸检测阴性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通知还指出,充分发挥中转调运站集疏运作用,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应急物资运输组织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充分依托中转调运站合理安排运输计划、运输路线和中转接驳方式,确保应急物资在中转调运站及时中转运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要及时向社会公告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的名称、位置及联系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中转调运站社会知晓率。
通知指出,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转调运站的统筹调度,切实保障外省区市及省内其他城市到中转调运站公路运输的通畅。要加强跟踪监测,确保中转调运站有序运转,要统计中转调运站每日实际到达车辆、进站物资数量等数据,每日汇总报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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