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 印发《金融助力湖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 印发《金融助力湖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南省商务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精神,发挥政银合力,强化银企合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助力工作提质增效,省商务厅、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了《金融助力湖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专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4年5月21日
金融助力湖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银企合作中的桥梁作用,深化信息协同和金融赋能,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质效为目标,以强化金融服务为着力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核心项目,完善工作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推行精准服务,探索政银合作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新模式,凝聚工作合力,为推动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对标对表国家部委、湖南省有关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完善工作举措,推动政银双方构建更紧密的合作机制、更宽广的合作领域、更高效的服务模式,2024年9月底前全省各农商银行完成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走访对接全覆盖、项目实施主体信用建档全覆盖,金融服务成效显著提升。后续,在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同下,全省农信系统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排头兵职能和本土银行服务优势,持续深入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金融服务,积极助力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合作对接。双方各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对接,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和省农信联社各办事处业务对接联系表》(附件1)。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搭建政银企三方合作对接机制平台,引导农商银行强化信贷资源保障,加大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力度。省农信联社各办事处、各农商银行要主动对接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详细汇报农信系统服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金融政策、产品和举措,及时沟通了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政策精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同各级农信机构开展清单式走访对接,共同把惠民政策和金融服务送达项目现场。
(二)开展全面走访。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为农商银行开展走访对接和项目实施主体信用建档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便利。省农信联社各办事处要强化工作统筹,督促辖内农商银行抓好工作落实,及时跟踪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填制《湖南农信系统助力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情况监测表》(附件2),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省农信联社报送。各农商银行要对照2024年度已入库全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附件3)和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附件4),以及2024年补充入库项目清单,开展“一对一”精准走访对接,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2024年度已入库项目走访对接和项目实施主体信用建档工作。
(三)强化金融支持。全省农信系统要强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信贷支持,综合考虑项目新增有效投资额、自有资本金比例、财政补助标准等因素,制定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依法合规满足项目实施主体合理融资需求。要合理运用企业收支流水贷、税易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缓解项目实施主体融资担保不足等问题。要单列信贷计划,配置优惠政策,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对项目融资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保障额度、优先发放贷款,加强专项统计监测,做好全过程优质金融服务。要聚焦农(集)贸市场、乡镇商贸中心、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基地等重点支持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运营5年以上的政策要求,统筹做好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全过程金融服务,拓展服务范围,主动为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经营商户、上下游供应链客户等提供商户收单、信贷融资、资金结算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四)精准掌握政策。根据《关于建设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的通知》(湘商建〔2023〕7号)、《关于建设2024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库的通知》(湘商建〔2023〕8号)、《关于扩充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的通知》(湘商建〔2024〕2号)精神,省商务厅组织以年为单位建立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库,项目按照“先建后补”原则,通过省级现场验收后按照中央财政预算总额核算单个项目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协助农商银行和项目实施主体精准掌握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原则。各农商银行要加强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深入掌握政策精神,合理制定配套金融服务方案,优化支持模式,增强金融政策的协同力和有效性。
(五)确保工作成效。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政策运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源投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域。要在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及拨付到项目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推送到省农信联社各办事处、各农商银行,协助做好信贷资金贷后管理。省农信联社各办事处、各农商银行要认真做好贷款“三查”,如实反映调查情况,高度重视第一还款来源,并结合项目新增有效投资额、财政补偿限额、资金拨付程序等相关因素,细化产品和服务设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满足具有真实合理融资需求的建设项目,有力有效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全省农信系统要与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座谈会、联合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强合作对接,及时交流、互通政策信息,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障碍。
(二)加强信息共享。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整理汇总辖内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政策制度、项目清单、补助信息等推送给农信系统对应机构。省农信联社各办事处、各农商银行要主动向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报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时推介宣传有关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便利度。
(三)定期评估成效。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全省农信系统各级机构要协同开展工作成效评估,优化工作举措,完善服务模式,提升工作成效,不断增强推动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政银合力。双方各级机构要及时总结提炼金融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好模式、好做法,报送省商务厅和省农信联社加强示范宣传推广。
附件:
1.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和省农信联社各办事处业务对接联系表
2.湖南农信系统助力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情况监测表
3.2024年度全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4.2024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联系人: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刘凯联系电话:19918900158
省农信联社乡村振兴金融部 张志发联系电话:1877492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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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