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我省邮政快递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力量。到2027年,基本建成网络联通内外、服务深入城乡、产业深度融合、治理协同高效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全省邮政快递业寄递业务量达到400亿件,业务收入达到2000亿元。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通达全球、智慧便捷、安全绿色、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全省邮政快递业寄递业务量达到800亿件,业务收入达到4000亿元,基本实现邮政快递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优化城市寄递末端服务网络。将智能收投服务终端、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等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在实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时,鼓励将上述设施列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范围,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大力推进邮政快递无障碍入校园、社区、园区、商务中心、机关等,结合实际设置邮政快递小型处理场地和用房。支持在建设交通枢纽站点或实施旧城区改造时,配套建设邮政快递服务设施。鼓励各单位为邮政快递提供必要的临时停车、代收保管、免费通行等便利,促进上门投递、箱递、站递协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机关事务局、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邮政企业兜底支撑作用,加强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合作,不断提高快递进村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县级分拨中心、乡镇共配中心建设,升级改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有条件的增加物流配送无人机起降点。支持设立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冷链快递,推动农村冷链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
(三)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统筹农村客运(公交)、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等运输资源,因地制宜开通农村客货邮线路。依托乡镇客运站、城乡公交首末站、农村公路养护站、邮政营业场所、供销服务站等,推动建设“多站合一”乡镇综合服务站。以村委会、农村超市、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等为载体,发挥一站多能作用。鼓励无人驿站建设,推进智能公交邮箱、智能快件箱(柜)等设备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
(四)加强用地规划保障。加大对邮政快递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列入全省“四港联动”发展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等重大项目清单的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规定纳入本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适当降低亩均投资、税收等考核指标,探索以物流强度为导向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考核指标,扩大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在电商园区内或周边配套邮政快递仓配用地,邮政、快递企业入驻园区与电商企业享有同等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行业经营主体共享仓储资源。(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三、促进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五)加快快递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工业互联快递服务网,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开发建设智能立体仓库。聚焦电子产品、高端设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服装等领域,提供入厂物流、仓配一体化、区域性供应链、嵌入式电子商务等服务,引导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转型。鼓励符合条件的快递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省“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六)推动快递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引导邮政、快递企业深度融入生产、加工、仓储等环节,提升产地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针对农产品特点定制特殊包装、优化运输线路、完善售后服务,进一步降低农产品出村进城物流成本,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
四、加强科技创新发展
(七)加强科技研发应用。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符合条件的重大成果推荐申请认定首台(套)产品。加强邮政快递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推动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支持地铁快运、高铁快运等场景应用。加快推进寄递无人机、无人车规模化应用。支持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促进科创平台、高等院校和邮政、快递企业紧密对接,以应用为导向,联合培养紧缺人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
(八)打造快递“智造”产业链。鼓励企业开展安检机、分拣设备、运输车辆等全链条设施设备“智改数转”,加快智慧快递园区和智能仓储设施建设。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建设以研发设计、品牌运作及现代供应链管理为主的一体化寄递数字平台。将邮政快递领域纳入省级“人工智能+”行动,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打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场景。支持开展数字化、智慧化寄递网络标准研究。(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引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九)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支持快递企业办理“一照多址”登记。保障邮政快递货运机动车城市道路通行便利,根据道路设施、交通通行情况和邮政快递作业需要,合理设置临时停靠点,提供停靠、装卸便利,保障有序通行。(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培育重点企业总部经济。支持快递企业在我省设立国际、国内、区域企业总部以及供应链、快运、云仓、冷链等专业企业总部,加快形成企业总部集群。支持航空快递货运枢纽、大型快件分拨中心等建设。加大全省现代物流领域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力度。开展交通强国邮政专项试点,强化示范引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机场集团)
(十一)强化投融资支持。支持把邮政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合交通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强化存量资产盘活。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快递企业给予增信支持,帮助解决快递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局、浙江金融监管局)
六、加强国际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十二)完善跨境寄递物流服务网。升级改造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快件监管中心。加快构建“两枢(纽)两特(色)一专(业)”国际航空货运机场体系,推动航空货运枢纽机场建设,支持机场规划配套建设大型综合国际快件处理中心。推进国际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境外组网,加快海外节点布局,促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省机场集团)
(十三)优化跨境寄递政策体系。加快培育“快递出海”龙头企业,加大对企业增开国际货运航线、扩大机队规模的培育支持力度。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及电商平台整合境内外清关资源,提升“一站式”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加强涉外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七、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十四)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统筹用好支持邮政快递业发展的资金政策,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山区、海岛等边远地区予以政策倾斜。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和农村供销社、生产销售主体、直播电商主体等,加强信息共享、互利合作,实现产销运一体化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整合政务、邮政、文旅、电商等服务资源,为农民群众提供数字化、便利化、一站式的乡村数智生活服务。发挥快递行业吸纳农村人口就业的优势作用,打造充分就业环境。有效治理“内卷式”恶性竞争,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供销社)
(十五)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效能。不断完善寄递安全监管机制,强化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智慧监管联动,所需投入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予以保障。构建邮政管理、公安、网信等寄递数据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邮政、快递企业安全管理技术规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严格落实寄递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寄递涉毒涉诈物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支持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在收寄快件中的试点应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作为身份证件办理寄递业务。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企业总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数据局)
(十六)着力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围绕快递包装绿色化、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加大快递包装物和塑料污染治理力度,落实快递包装禁限塑政策。健全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机制,推广电商原装直发包装。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对试点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加大绿色技术和产品供给,鼓励企业使用经绿色认证的包装产品。引导企业加大新能源设备投入,提高快递新能源车辆占比,鼓励快递物流园区使用光伏发电,推进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促进资源整合和集约利用。(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七)建设行业“平急两用”体系。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服务场所、设施、车辆等纳入各级政府“平急两用”体系,统筹“平急两用”城郊大仓、物流园区、物资中转站建设,利用城乡现有应急公共基础设施空闲空间,引入邮政快递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平急转换”操作规范。建立行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车辆数据库,全面增强行业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八、加强行业人才培育
(十八)强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要求,支持邮政管理系统干部参加地方组织的教育培训。完善属地管理和双重保障机制,落实邮政领域地方履职能力建设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邮政快递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对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纳入“学历与技能提升行动”资助范围,按规定给予资助。(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
(十九)加大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力度。推进从业人员收入水平与行业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展集体协商,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鼓励快递企业合理设定劳动定额,探索建立“以技提薪”薪酬分配制度。开展关爱快递小哥“暖蜂行动”,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优化从业人员生产作业环境。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联合规范管理恶意投诉、信访,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落实好各项政策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进一步加大对邮政快递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发展资金。涉及财政支出(补贴)相关事项,宁波市根据财政管理要求,以及宁波市邮政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关办法执行。省邮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2月5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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