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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3-13
导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

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

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桂政函〔2025〕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积极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改革探索,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金融开放创新、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通关改革创新、通道门户开放创新等领域形成了第六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改革试点经验20项,最佳实践案例25项),有效发挥了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为充分释放广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红利,做好广西自贸试验区第六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上来,认真做好第六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为市场主体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做好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指导落实复制推广工作。自治区商务厅(自贸办)要加强统筹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复制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解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认真做好第六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相关改革创新举措。

四、加强督促评估。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复制推广工作的跟踪落实。自治区商务厅(自贸办)要牵头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的评估,适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附件: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doc

 

责任编辑:崔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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