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11月3日,商务部发布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名单。甘肃兰州新区入选,成为全省首个获批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再添“国字号”金名片。
近年来,兰州新区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最大机遇,建成投运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航空港、兰州中川北站国际陆港,获批运营进境活体动物隔离检疫场及进境植物种苗、肉类、冰鲜水产品、水果、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及综合保税区保税备货、中川北站跨境直购两个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初步形成“一区两港、六大指定监管场地、两个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的开放平台体系,成为甘肃开放平台最集中的区域。进出口贸易额从2015年有统计数据时的不足4000万元迈上80亿元台阶,其中进口额占比超过8成,年均增速达137.5%,实现了外向型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成为西北对外贸易最活跃的区域之一。
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今年九月,根据商务部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申报评审要求,兰州新区商文旅局在省商务厅指导下,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积极申报,并完成向商务部组织的答辩工作 ,经国家8个部委综合评估,兰州新区最终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设立,将进一步提升进口便利化水平,促进进口商品流通,通过创新和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进口潜力,推动贸易外延扩大和质量规模提升,为新区乃至全省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下一步,兰州新区以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将不断创新“口岸+物流+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兰州新区空港、陆港、综保区对外开放平台优势,依托兰州新区绿色化工、机电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现有产业,积极培育进口产业集群。持续探索创新监管制度,培育新型进口商品消费模式,搭建营销网络和服务平台,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同时,紧抓“一带一路”建设和“RCEP”实施机遇,发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石油装备)与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引领作用,统筹推动进出口贸易双向发力,全面助推全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增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名单
(2022年11月3日,按行政区划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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