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规〔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服务乡村振兴,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县乡村寄递基础设施建设
1.保障县级中心用地。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应当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邮政快递服务设施用地。推动县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资源整合,每个县区应规划建设1个以上电商快递物流园区,鼓励企业配置智能化分拣设备,提升县区快递物流中转处理能力。〔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乡镇流通体系。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标准化、信息化改造,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巩固乡镇寄递服务覆盖率100%的工作成效,规范乡镇快递网点经营管理,推进网点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分工负责)鼓励依托现有乡镇交通客货场站、商贸中心、供销站点、邮政局(所)等建设乡镇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对物流快递企业入驻费用予以适当减免,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供销社,市邮政公司分工负责)发展农村物流“班线货运模式”,鼓励运输企业利用沿途取送、循环配送等模式,开展“定时、定点、定线”货运服务。(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分工负责)
3.建设村级服务站点。整合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推动利用村委会、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益农信息社、便利店等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资源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鼓励有条件的村布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市邮政公司分工负责〕落实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持续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22〕310号)要求,结合农村邮政便民综合服务站建设,推动全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农村通邮服务水平。未实现直接投递到户的农村地区应当落实《福建省邮政条例》规定要求,由村委会设置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为当地群众提供邮快件的接收、转投兜底服务。邮政快递企业应当与服务站点签订邮快件接收、转投协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的建设、运营、管护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市发改委、财政局、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分工负责〕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21〕16号)精神,对经邮政管理局认定运营半年以上的合规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站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确保村级寄递服务站点稳定运行,正常发挥经济和社会效应。(市邮政管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二)实现农村寄递资源共建共享
4.发挥农村邮政体系作用。支持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鼓励邮政企业创新农村邮政网点运营模式,支持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分工负责)发挥邮政网络在农村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对“十二五”期间国家补建的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持续给予邮政企业长期无偿使用房屋等方面的支撑,切实保障普惠邮政服务。(市邮政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市邮政公司分工负责)加快推动农村邮路投递汽车化,到2023年底实现农村邮路汽车化段道率达到50%,力争2024年年底实现全市乡镇邮路全面汽车化。(市邮政公司负责)支持邮政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市场化方式为农村电商、商贸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提供寄递、仓储、金融一体化服务。〔市邮政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市邮政公司分工负责〕
5.健全末端共配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落实、主体多元、模式互补原则,引导企业采取驻村设点、邮快合作、快快合作、第三方配送等方式加快提高“快递进村”覆盖水平。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融合发展,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探索建立“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深度融合”的农村寄递物流发展模式。加快农村共配骨干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运输网络,整合关键节点,推动末端共同配送各主体各环节设施设备衔接、数据交互畅通、资源协调共享,实现配送资源的集约利用,有效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发改委、供销社,市邮政公司分工负责〕 保障快递专用车辆通行,各县区要参照龙海区、漳州台商投资区的模式,落实快递专用合规电动三轮摩托车的挂牌及统一管理,提高末端通行效率。(市邮政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深化农村寄递体系协同发展
6.深化电商快递协同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承接县区商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相关项目。统筹使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专项资金,提升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分工负责)持续优化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示范作用,围绕漳州蜜柚、花木、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继续打造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银铜牌特色项目,助力我市特色农产品外销。〔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分工负责〕推动知名商超与寄递物流企业开展商业合作,以“网订站取”方式让村民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消费服务。(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分工负责)
7.推动交通邮政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批“交邮合作”“交快合作”示范线路和示范点。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入驻乡镇客运站、综合运输服务站、交管站,共享场站资源和设施。争取2023年底之前,全市建设完成8条以上“交邮合作”“交快合作”试点线路,允许利用现有县级客运站闲置功能区域改造成县级分拨中心。鼓励“四好农村路”管护人员兼任邮政配送员。部分偏远村庄在无法保证邮政公司送达时效性的前提下,允许“四好农村路”乡村道专管员、养护员在管护工作区域范围内兼职邮件快件配送,补充“最后一公里”运力。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客运、城乡公交经营者开展合作,在保障农村旅客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农村客运车辆、城乡公交车辆开展代送已安检邮件快件包裹和农产品物资等服务。(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市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农村寄递物流市场管理
8.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关于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政策,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对于开办快递服务站、运营智能快件箱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鼓励其将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对于将70%以上的快递服务站(智能快件箱)设置在农村地区的企业,在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时,快递服务站(智能快件箱)数量要求比照现行规定降低30%执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于开办快递服务站、运营智能快件箱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企业,实施末端网点批量在线备案,备案回执在线下载,实现“一次都不用跑”。(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9.强化农村寄递市场监管。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快递服务》标准,整顿农村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邮政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依法对跨地域经营、倒买倒卖、刷单、非法扣留邮件快件等违法行为予以联合打击,促进公平竞争。(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畅通农村地区消费者投诉申诉渠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各地要落实属地邮政快递业安全管理、安全监管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健全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比照市级邮政业安全中心组建模式,成立“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的县级邮政业安全中心,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增强监管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三、组织落实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支持措施,及时部署落实。各地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承担交通运输领域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建设职责。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对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解决文件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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