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深入推进 尾矿库综合治理和露天矿山专项整治
5月下旬,河北省各地方政府明确的每座尾矿库企业安全负责人、日常监管主体和地方政府领导包保责任人,在部门官方网站或者报纸等主流媒体上进行了公示。这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深入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和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河北局着力推进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多部门及矿山企业联合风险研判机制,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加大尾矿库、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风险等级评定推进力度,组织对全省尾矿库进行核查清底,尤其是对以“沉淀池”、低品位储纳场、填沟造地等名义建设的尾矿堆存场所进行摸排统计,全面摸清尾矿库基本情况,定期调度分析尾矿库重大风险管控信息,动态掌握尾矿库复工复产、生产运行、重大隐患排查等关键情况, 组织尾矿库完善“一库一册”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责任。将综合整治、尾矿库包保责任不落实、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走过场等对工作不认真、走形式、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曝光、约谈,及时向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河北局紧盯重点矿山企业,加大复工复产的矿山抽查检查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严把复工复产关。对于擅自复工复产的、不符合标准的、未按程序审批的,坚决推倒重来,及时通报政府,提出整改建议。加强对采场边坡现状高度10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现状堆置高度100米及以上的排土场以及井工转露天开采、可采储量不足3年、利用上部露天采坑排放尾砂的露天矿山抽查检查力度,重点对边坡管理制度落实、边坡稳定性分析、停产撤人制度执行以及现状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采场边坡和排土场在线监测安装等情况进行检查。
针对汛期来临,河北局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完善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向矿山企业发布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推动矿山企业严格落实极端天气预警停产撤人制度。组织受水害威胁严重矿山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对尾矿库“头顶库”及发生过透水事故的矿井逐库逐矿开展实战拉动式演练。督促地方政府健全完善可执行、可考核的包保责任和职责,确保包保责任人在汛期组织力量对包保的尾矿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施彤辉 徐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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