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京津冀区域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保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低碳发展被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无论从推动京津冀碳交易协同发展还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角度衡量,提升京津冀区域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都具有重大意义。
提升京津冀区域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是推动京津冀区域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背景下,要实现京津冀区域企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节能减排、低碳治理等可持续发展行动的落实。如何督促京津冀区域企业扎实开展可持续发展行动以推动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切入点,碳信息披露是关键。在环境风险加剧的情境下,碳信息已然成为投资者对企业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关键依据,可见,提升碳信息披露水平是京津冀区域企业进一步提升自身质量的必然要求。
提升京津冀区域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是撬动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着力点。缩小三省市之间碳市场的发展差距和构建京津冀区域企业低碳管理协同治理监督机制,离不开高水平的碳信息披露。一方面,企业碳信息披露可发挥声誉效应,赢取投资者的信心,从而畅通其外部融资渠道以获取充足的资金,投入自身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另一方面,企业碳信息披露可发挥治理效应,减少因管理层的“短视行为”而导致节能减排行动无法真正落实的现象。可见,以提升京津冀区域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为关键着力点,既可以畅通京津冀三省市之间企业开展低碳治理行动情况的信息沟通,缩小区域间碳市场的差距,也可以使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京津冀三省市企业所披露的信息精准施策,更好地发挥协同监督职能,以撬动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向纵深发展。
提升京津冀区域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而京津冀碳交易协同可以激发绿色可持续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可见,京津冀区域是打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资本市场“组合拳”的理想试验田。而资本市场的碳信息披露作为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与碳排放权交易高度相关,也是投资者对企业环境风险做出判断的重要依据,是打通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键点,更是打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资本市场“组合拳”的理想抓手。因此,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还需从京津冀碳交易协同的视角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
如何提升京津冀区域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从京津冀碳交易协同视角出发,要形成政府监管主导、社会公众监督助力、媒体监督并重与企业自律为本的“四位一体”监管格局。政府监管主导,强化对京津冀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精准监督实效,发挥北京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津冀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提升。社会公众监督助力,发挥银行、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监督治理作用,加强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外部约束力。媒体监督并重,突出宣传生态环保样板企业的先进经验,激发企业自主披露高水平碳信息的动力。企业自律为本,不断完善三省市企业内部低碳治理制度体系,积极参与碳信息披露准则制定工作,在京津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中发出企业的声音。
(作者为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京津冀碳交易协同视角下企业自愿碳排放信息披露影响因素与提升途径”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京津冀碳交易协同视角下企业自愿碳排放信息披露特征与外部监督机制研究”项目的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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