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十条措施打通物流配送“最后100米”
记者从河南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服务能力,更好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和“最后100米”难题,河南研究制定十条措施,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服务能力,畅通末端物流配送微循环。
严禁通行管控政策层层加码
及时公示通行管控措施,对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农产品、农资车辆司乘人员,不得随意限制通行。司乘人员“两码一证”正常的,立即放行;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
严格规范物流配送节点网点关停标准
物流配送节点和网点(含邮政快递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快递服务站)位于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之外的,不得擅自关停。位于防范区、管控区范围内,负责中转省际生产生活物资和邮件快件的,未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不得关停;负责中转市际物资的,未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不得关停。物流配送节点和网点要划在封控区外,或者划定专用通道,保障网点有序运转。已经关停的物流配送节点和网点,立即全面消杀、评估,在符合防疫要求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满3天即按程序解封。对承担防疫物资、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中转配送任务的,优先解封。
提升中转站接驳集疏运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资源,依托正在运营的物流园区(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布局物资中转接驳站,尽量设置在市界、县界附近,确保一旦需要,能够立即启用并向社会公告发布启用信息。严格落实“车辆严消毒、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对进出全域封闭城市内物资中转站的车辆司乘人员,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情况下,经市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确认后,实行通信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记录在相应时段的通信行程信息,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隔离。
建立高效保供运行机制
建立负责城市保供任务的商贸流通、物流配送、邮政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对纳入名单的企业优先办理市内车辆通行证明,对纳入名单的从业人员办理通勤证明。
分类有序推进返岗复工
已经实行居家隔离的从业人员,满足小区(社区)14日内无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健康码绿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理通勤证明后尽快返岗复工。
实行重点企业“直通车+白名单”制度
对商贸流通、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农业农资等重点企业在场地、线路、人员闭环管理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申请、行业逐级审核、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定的程序,纳入“直通车+白名单”运输保障范围。
畅通末端寄递投送“最后100米”
疫情封控区,原则上只允许在封控区外特定区域开展疫情防控物资、药品和生活必需品无接触式投递;管控区和防范区,原则上允许配送寄递人员按指定路径无接触式交接物品和邮件快件;已经解封的区域,允许从业人员进入基层社区投递。引导规划智能快递柜建设,扩大覆盖面,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无接触投递设施设备。对纳入闭环管理的配送寄递人员,通过统一标识、信息化识别等管理手段,可以进出社区、农村提供寄递服务。
加强从业人员服务保障
将负责保供任务的配送企业从业人员纳入重点健康监测人群管理,优先为其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明确检测频次要求。为货车司机、门店配送员、快递员、外卖骑手等一线从业人员提供定期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服务。
精准对接农业生产运输保障
将农产品及农业生产物资纳入重点运输保障范围,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承运、装卸、查验、放行。着力保障滞销农产品运输。对运输农产品及农资船舶实施优先引航、过闸、锚泊、靠离泊措施,确保港口航道畅通运转。
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及时开展问题排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有关方面加快问题整改;对严重影响末端微循环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或中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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