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郑州将限制新增或更新轻微型燃油货车
8月26日,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郑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该方案,9月1日起,郑州将限制新增或更新轻微型燃油货车,力争在今年年底,郑州市新能源货车达到3万辆。
此外,郑州将择机限制轻型、微型燃油货车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通行,建设“国道+第二绕城高速”的双货运通道,为新能源货车通行提供便利,加强燃油货车的通行管控。
◆郑州要建“国道+第二绕城高速”双货运通道
按照该方案,郑州市将建设城市货运配送三级节点网络。按照“一级网络重衔接、二级网络重集散、三级网络重覆盖”的原则,以现有物流配送系统为基础,整合仓储、运输等物流基础设施及各绿色货运配送企业存量资源,构建“5+10+500”的郑州城市货运配送三级网络体系。
其中,要加快G107、G310、G234路段改线工程建设,形成国道绕城货运通道;加快推进焦平高速荥阳至新密段、安罗高速原阳至郑州段建设,形成高速公路绕城货运通道,从而构建国道+第二绕城高速双货运通道。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过境重型货车不进城”。利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城市主干路,构建城区对外货运快速通道,强化城市末端配送节点与外围配送中心、物流中心、物流园区之间的便利化衔接。
同时,在城市中心商贸区、居住区和大型商业活动场所和新建项目的相关规划中,合理设置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及装卸场地,鼓励并引导企业将自用停车场、配送站点向社会开放。鼓励货运配送车辆错峰停车,全面清理专用停车场地及充电车位设施占用现象。
从功能上,郑州将梳理出城区主要货运通道,完善城市货运配送通道网络,形成仓配一体化的先进物流模式,实现大型商超、连锁店等商贸企业共同配送比例达到55%以上。
◆9月1日起,郑州将限制新增或更新轻微型燃油货车
该方案提出,要广泛推广应用新能源货车。郑州市将制定城市配送新能源轻型货车推广应用激励政策,加快推动郑州市存量轻型、微型燃油货车更换为新能源货车,提高新能源货车在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中的占比。
今年9月1日起,郑州市新增及更新的城市货运配送轻型、微型货车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货车。力争至今年年底,郑州市新能源货车达到3万辆。另外,在新能源货车运营模式上,郑州市将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货车商业运营,探索创新融资租赁运营模式。
新能源货车大幅增加,充电基础设施能否跟上?该方案要求,要大力推进新能源货车充电桩建设。在郑州市重点货运站场、物流快递分拨中心、大型商场和各类商品批发市场的装卸货区域、物流与快递企业经营网点、货运配送线路沿线、城市次干道等区域要加大建设新能源货车快速充电桩的力度。到创建期末,郑州市各类充电终端要达到25000个。
此外,郑州将鼓励快递或物流企业与新能源货车运营商、充电服务关联企业合作共建充电站(点),由快递或物流企业提供场地,新能源货车运营商和充电服务关联企业建设并提供运营服务,降低终端用户的充电成本。
◆郑州择机限制燃油货车在三环路(含)内通行
按照该方案,未来,郑州市将制定《郑州市新能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购置符合相关标准的新能源货车,统一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车辆标识,最终实现“标准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
同时,优化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政策,按照国家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相关要求,为新能源货车通行提供便利,加强燃油货车的通行管控。虽该方案未提及管控燃油货车的具体措施,但也透露了大致方向。
该方案要求,明确中重型柴油货车禁行区域、路段及具体绕行路线;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燃油货车通行管控,并根据新能源货车推广进度和增量情况,逐步减少燃油货车市区通行证发放比例。同时,支持中心城区、商贸区实施严格的燃油货车管控措施,给予新能源货车更多通行便利。择机出台限制轻型、微型燃油货车在郑州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通行的政策。同时,开展小微型客车非法载货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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