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投柜”需经收件人同意
《广州市快递条例》拟于2023年3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2月14日,《广州市快递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人大官网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20日。
“征求意见稿”共八章、51条内容,其中提出,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应当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快递服务设施与小区改造同步推进;物业要为快递车通行、临停提供便利;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需收件人同意;推广自动化分拣设备和电子运单。
小区快递没地方放?
新老小区商场应给予场地支持
每到各大购物节点,小区门口的快递总是“堆积如山”。不少老旧小区位置狭小,快递甚至会摆到大街上,有些小区还出现快递公司“占位”现象。如何解决快递点场地难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应当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保障其空间需求。
新建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院校等应当同步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或者预留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场地。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应当对小区内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给予场地等支持,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实施。
另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的物业服务人应当为快递企业上门服务提供车辆通行、临时停靠等便利,不得对快递服务收取不合理费用。
快递到了直接放柜里?
应征得同意并告知详细信息
征求意见稿明确,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并告知快件投放的地址、免费保管期限以及超时保管收费标准等信息。
在快件揽收上,快递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在快递服务合同上以醒目方式列出相关保价规则、保险服务项目和赔偿标准,并按照寄件人的要求予以说明。
如因快递企业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出售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将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予以处罚
征求意见稿指出,快递企业应当落实个人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从业人员对用户个人信息操作处理权限,签订保密协议,并确保从业人员离职时清除所掌握的用户个人信息。
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出售、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快递企业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对快递运单中个人敏感信息采取去标识化等保护措施,定期对快递运单实物进行集中销毁,并在停止经营时主动删除用户个人信息。
快递企业出售、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在为用户提供快递服务前未尽告知义务的,或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未采取相关保护措施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予以处罚。
购买意外险就不交社保?
企业不得拒绝为从业人员参保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相关条款,其中指出,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得以签订承包合同、承揽合同等形式规避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不得以企业已购买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等其他商业保险为由拒绝履行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快递企业在快递业务量高峰时段临时聘用人员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针对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快件延迟收派等作业制度,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强化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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