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城市将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
文 / 本报记者 雨辰
在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大背景下,我国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的步伐不断迈进。
(图源:飒飒物流官网)
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打通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及港口、公路、铁路、航空等业务系统数据等为目标,选取16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
(图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通知》提出,试点以覆盖东中西部典型区域、兼顾超特大型城市为原则,选取的16个城市分别为:天津、唐山、宁波、金华、合肥、临沂、郑州、洛阳、武汉、宜昌、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霍尔果斯。
《通知》中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的要求,体现了我国在该方面的短板。
目前,我国在供应链上下游、不同地域和公共数据部门间的数据互联存在数据壁垒,阻碍了物流效率的提升和物流成本的降低。
各运输环节衔接不畅
发展多式联运是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重要举措,然而,多式联运各环节衔接不畅成为发展多式联运的困难之一,“一单制”的推进也面临阻碍,这都与运输衔接中信息系统和物流数据互联互通不足有关。
对此,《通知》明确提出“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的任务。提出推进单证可信流转、货物全程追溯和物流数据标准化,围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服务模式,打通海关、港口、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代、车队等数据。
在具体实施上,《通知》要求试点城市依托物流枢纽运营主体、物流骨干企业、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商等多元化主体,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多式联运数据市场化开放互联和运营模式。
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存在“信息孤岛”
信息共享不足也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存在的问题之一。在一条供应链上,不同参与者在信息系统投入上的不同,带来数据共享上的差异,降低了供应链协同效率。
例如,链主企业凭借在关键信息和数据上的主导对中小供应商及物流企业带来压力,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为争夺利益与资源也不愿开放数据共享,使得信息追踪和处理效率低下。还有一些企业对数字化转型缺乏认识,在供应链数据协同上天然落后,这都对物流提质降本构成阻碍。
对此,《通知》提出“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推进供应链上下游数据交换和融通应用,打通制造业、商贸业等货主企业与政府部门、物流企业、铁路企业、港口企业、航运企业、航空企业、货代企业等业务系统数据,突破供应链上各参与方的信息共享瓶颈,实现物流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和物流全程追踪。
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不畅
在我国物流相关部门,如铁路与民航、海关与港口之间,也存在一些数据无法充分共享,影响物流效率及成本的情况。在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等重大项目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若在数据上缺乏沟通,势必对产业集聚与供应链集群的构建带来不利影响。
对此,《通知》强调,试点应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间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使用,重点围绕航空、铁路等通道服务业务,推进服务产品信息、方位信息、场站能力信息等多维数据联通,实现枢纽间业务协同、规则联动、运行协作。
同时,试点应发挥物流枢纽互联成网的规模效应,推动跨区域物流、制造、商贸等产业联动,促进跨境物流通关效率明显提升、全程物流成本显著降低。
物流相关数据标准不统一
物流业涉及多种运输方式与众多企业,各主体数据在呈现形式、规则上存在差异,标准并不统一。另外,我国在打通数据壁垒方面也需要积累更多经验,构建有效的模式与方案。
本次试点在推进数据标准统一方面发挥作用。《通知》指出,创新物流数据交互模式和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建立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标准规范,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
业内人士认为,物流数据是我国智慧物流建设的关键要素,推动企业间、部门间、地区间物流数据互联共享,对促进物流系统协同降本、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以下为《通知》原文:
参考材料:
16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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