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门联合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执法专项行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聚焦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关键资源供给、化解安全环保风险,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但行业仍存在违规交售废旧动力电池、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履行信息溯源责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情况,亟须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关键资源供给、化解安全环保风险。
通知明确,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将重点监管动力电池溯源信息上传、废旧动力电池移交环节,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拒不报送或报送虚假溯源信息、违规交售等行为;在生态环境领域,聚焦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等活动,依法依规查处未批先建、违法排污以及违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在交通运输领域,将聚焦废旧动力电池运输、规范移交等活动,依法依规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运输废旧电池、机动车维修企业违规交售废旧电池等行为;在商务领域,依法依规查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拒不报送溯源信息或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在市场监管领域,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行为。
专项行动于2026年4月启动,6月底结束。其中,4月底前,各方广泛收集非法拆解、违规交售等问题线索;5月底前,将开展联合执法,严惩违法违规主体,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6月底前,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通知提出,相关部门要联动协作,通过共享信息、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部门协同监管水平。各地要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违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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