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南昌市施行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为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建设数字经济强市,《南昌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全力打造全省创新引领区,统筹解决数字经济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为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南昌市积极推进《南昌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2022年11月,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南昌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条例》能够促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加快融合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提升我市数字化治理水平。
《条例》出台意义
数字经济是发展的新引擎,要让引擎实现最大功率,离不开制度环境的“软件”保障。制定《条例》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条例》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规范化、法治化,是我市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数字经济发展问题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在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数字化治理、培育数据资源和保障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计8章69条,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据资源和数据安全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规定。
《条例》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应当重点统筹规划通信网络、算力、新技术等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产业基础优势,统筹规范数字产业发展方向,推动核心数字产业发展;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工业、建筑业、农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运用数字技术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从财政、金融、技术创新、人才等方面完善激活数字经济活力的各项保障措施,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
聚焦“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两大支撑。《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两大支撑要素进行了明确的制度设计。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座和基石。《条例》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布局、集约共享、适度超前、保障安全的原则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重点统筹规划通信网络、算力、新技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在数据资源和数据安全方面,提出创新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让数据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提出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防护、网络安全防护等方面作出规定。
明确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焦点”。一方面,围绕数字产业化,《条例》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产业基础优势,统筹规划数字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推动虚拟现实(以下简称VR)、移动智能终端、半导体照明、电子元器件、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核心数字产业发展,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元宇宙等新兴数字产业培育力度。另一方面,围绕产业数字化,《条例》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工业、建筑业、农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为突出地方特色,《条例》鼓励依托红色、绿色、古色旅游资源,打造海昏侯、滕王阁等智慧旅游示范景区,鼓励开发数字化旅游产品,提供智慧化旅游服务,推动建设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促进旅游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依法保障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数字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对人、财、物各方面要素供给提出新的要求。《条例》提出,市人民政府在政务服务、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知识产权、土地供应、电力接引以及设施保护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为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并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在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方面的相应举措。《条例》提出支持以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机制。此外,还提出建立试错容错机制等制度,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最大程度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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