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流资讯近期盘点2020年11月18日-12月05日
01国家动态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冬季疫情防控及发热门诊设置管理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李华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外防输入”工作压力持续增大。交通运输部门围绕加强公路、水运口岸,运输环节的疫情防控,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采取了包括坚持货开客关、精准施策、人物同防、一站接运等工作举措。
点评: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因时因势细化工作举措。同时,还将依托国际物流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运输方式的国际物流资源,加强供需对接,强化组织调度,促进我国“出口货物出得去,进口货物进得来”,全力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
02省内政策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浙江省数字交通建设方案(2020-2025年)(试行)》,提出搭建以“1+3+N”为核心的数字交通框架体系,1是数字交通统一的基础平台,通过建设数字交通一朵云、数据资源一中心、应用支撑一套组件,解决最底层部署问题,推动数据融合和行业赋能,避免重复建设。3即着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设施装备、运输服务三个方面的数字化,N是基于三个方面延伸开展的N个应用和场景。
点评:《方案》以行业治理、设施装备、运输服务数字化为核心,建设“1820”工程,即围绕1个数字交通框架体系,开展8大任务建设,打造20个专项应用,将为浙江省推动数字交通建设提供重要的指导和遵循。
03省内政策
近日,全省运输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会上,各地回顾总结了2020年运输管理工作情况,重点交流了疫情防控、危化品运输整治、运输结构调整、城市拥堵治理等急难险重工作,深入探讨了2021年、“十四五”期间运输管理工作思路,并对《浙江省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不少建设性意见。
点评:会议盘点了2020年全省综合运输工作,谋划新发展格局下2021年主要工作抓手及“十四五”期间基本工作思路,力争在新发展格局下趟出有效路径,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奉上硬核成果。
04省内政策
近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自11月27日起施行。修正后的《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将原条例中的港口管理部门修改为港口主管部门,并明确其所属的港航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港口管理的具体工作等。修正后的《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将原条例中的航道管理部门修改为航道主管部门,并明确其所属的港航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担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等具体工作;新增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航道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控制区内不得规划、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规定等。
点评:两部条例主要结合上位法的新规定、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和港航管理的新需要进行修正。
05省内动态
近日,《临海地理标志产品电商销售服务规范》正式实施,成为首个地理标志产品电商销售服务地方标准。
点评:该标准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范围、基本要求、网上交易服务等三大方面和12条具体细则作了详细规定,重点明确销售商、第三方平台及服务商、物流服务商三大主体的规范要求,规定了网上交易服务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价格、接单、发货、客户服务、隐私保护、权益保护的标准,有效保障地理标志产品电商销售服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商销售服务行为,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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