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省际“通行证”实现互认互通 保障跨省物资运输
6日,记者从在杭州召开的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做好医疗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浙江与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已实现省际间“通行证”互认互通。
道路运输是疫情防控中承担物资保障的主要运输方式。为确保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的民生、医疗和生产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浙江省建立起通行保障制度。该省实行“通行证”制度,统一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的通行证样式,由属地进行审核发放。截至4月5日,该省已发放通行证2374张。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嘉临介绍,与此同时,该省建立起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横向建立省级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交通部门会同发改、经信、公安、商务等单位,协调解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重点物资的运输问题;纵向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和信息畅通,确保物资、车辆等各项保障任务高效落实。
对外方面,浙江建立起省际协调沟通机制,其中重点是长三角区域工作协同,浙江与上海、江苏、安徽建立会商机制,实现省际间“通行证”互认互通,并及时解决跨省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发情况。
“为应对浙江疫情防控中局部管控造成的区域性企业运力紧张等问题,我们统筹全省运输车辆资源,储备了900余辆应急运力。一旦有突发情况或紧急运输任务,可进行全省调配。”胡嘉临说。
此外,近一个多月浙江省发生的本土聚集性疫情中,超过九成是由浙江省外输入引起,其中跨省流动的大货车司机等人员成为疫情传播的重要因素。
为落细落实运输闭环管控,该省对货车司机实行闭环管理和服务,从事运输业务需要满足“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和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
浙江明确,原则上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落实“点对点”运输,途中减少停靠,尽量避免与外界接触。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普通国省道等主要物流通道进行查验,视情开展抗原或核酸采样,符合要求的快速放行,确保通行效率。
同时,浙江对该省110余个道路货运场站进行全面排摸,加强场内作业管理,在货物堆存、装卸等环节加强防护措施,严格做好场站环境消毒;对有进口货物的严格落实静置期和分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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