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信息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区域 > 长三角 > 正文

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38项轻微违法将不予处罚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甘琛 时间:2022-08-18
导读:8月16日,记者从上海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将于9月20日起施行。

8月16日,记者从上海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于9月20日起施行。

《清单》规定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38项,包括公路路政处罚事项7项,公交、出租、道路运输处罚事项20项,水路运输、航道、港口处罚事项6项,地方海事处罚事项4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罚事项1项,基本涵盖了交通运输各个行业和领域。

在全覆盖的同时,《清单》规定的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

在对象上,规定了涉及网约车驾驶员、巡游车驾驶员、船员等行业从业人员的7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规定了涉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9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这些事项的规定,在法治框架内给予广大中小微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多容错纠错空间,有利于引导其合法规范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

在行为领域上,规定了涉及备案、报送信息之类的程序性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8项,比如“水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事项。这些事项的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宽容的制度环境,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在行为性质上,规定的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往往都是从业人员容易发生疏忽的情况,比如“公共停车场(库)的工作人员未规范着装、佩戴服务牌证”、“出租汽车车辆车身、车厢和行李厢不整洁”等事项。对这些初次发生的“无心之失”行为的宽容,体现了交通执法的“温度”,往往更能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守法、主动配合改正,有利于形成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李思远
全媒体热线 : 4000-5656-98
信息公开中物汇成帮助中心广告服务网站地图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3775637 │ 24小时新闻热线:010-83775637
Copyright © 2005-2020 现代物流产业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4000-5656-98
《现代物流报》社有限公司授权 北京中物汇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现代物流报官网 管理方
www.xd56b.com和www.z56c.com两个英文域名同时使用一个主体网站
英文域名:www.xd56b.com   京ICP备19057590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7039号
英文域名:www.z56c.com   冀ICP备2020027852号-2
技术支持:现代物流报社技术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