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施行海船多证联办改革助企减负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浙江海事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和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在内河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编制印发全省海船跨部门多证联办实施通告和办理指南,开展海船多证联办改革,解决沿海船舶证书办证慢、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
此次改革打破审批结果互为前置的限制,实行海事“一窗受理”,交通运输、船检、金融监管等部门高效运转、并联审批的新模式。在多证联办模式下,申请人可以同步向交通运输、海事、船检等部门申请检验发证和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等证书。在系统数据共享受限的条件下,交通运输、海事通过工作群共享船舶信息和办理进度,无需企业来回折返,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浙江将对航运企业信用好的申请人实施“容缺受理”,申请人持海事管理机构出具的多证联办服务收存单,申请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危险品船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仅需承诺领证时补齐容缺证书,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双方同步办理。多证联办申请人在申请同一船舶的多个证书时,可以改变逐项按序申请、按序审批的模式,实现同时申请、同时收存、同步审核,实现“一表申请、多证联办”。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改变办证必须停航的传统做法,允许船舶在办证期间继续持有效的原船舶检验证书和国籍证书航行,并由交通运输部门配发短期营运证,全国范围内转籍到浙江的海船均可实现“不停航通办”。
“改革后,办证材料预计可瘦身5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80%以上,实现企业船户办证从多头多次跑到一次通办的转变。”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每年可为1000多艘海船提供多证联办服务,平均办证时间由30天缩短至3天,为水运企业节约成本超30亿元。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长三角]江苏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智改数转网联”
- [长三角]宣城推动传统水运向现代综合物流转型
- [长三角]长三角铁路释放多式联运红利 大宗货物运输持续向好
- [长三角]2023年上海RCEP项下享惠进出口总值居全国首位
- [长三角]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创新海事服务 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
- [长三角]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罗雨泽:新阶段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需肩担四大使命
- [长三角]长三角交通领域启动“一码通行”
- [长三角]宁波港口岸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批复 象山港、石浦港区将实现首次开放
- [长三角]无锡打造长三角首条“空铁轨联运”线 地铁运送可提前1h达
- [长三角]江苏邮政完善农产品出村进城物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