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超前预控 维护京杭运河枯水期安全畅通
据6月9日数据统计,进入4月以来,京杭运河航苏北段水位持续走低,江苏交通水上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坚持未雨绸缪,超前预控,落实各项防堵保畅措施,完善低水位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预案。
各地水上执法部门提前做好船舶流量数据分析,认真研判航道拥堵风险隐患点,细化高风险部位水上交通监管措施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力保枯水期京杭运河安全畅通。部分水上交通执法部门和船闸联动,发布航行通告,启动船舶吃水诚信报告制度,并对大型船舶实施现场吃水丈量。坚持船舶装载吃水符合3.6米标准,限制超吃水船舶进入京杭运河苏北段,对65米以上大型船舶吃水进行现场丈量,吃水必须满足3.6米以下,否则予以处罚,超过4米以上且造成搁浅事故的船舶,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实施强制卸载,对超过68米以上的船舶,一律禁止进入京杭运河航行。及时督促各港口企业、航运企业,严禁装载超吃水船舶,否则将对港口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水上执法部门积极完善准备工作,做好超前预警防控。对海巡艇、交通执法应急车辆和应急保障装备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以保持良好的适航、适用技术状况。完善与苏北航务管理处、港航、水利等部门的通航安全联动管理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无缝对接,共同做好船舶待闸管控和过闸维护工作。密切与气象、应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联管联控机制,利用甚高频电台、短信平台和可变情报板等技术,第一时间发布通航安全、航道水位和极端天气预警等信息,宣传安全航行和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醒船舶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船员安全航行和预防事故应对能力。
为突出重点,保障重点物资畅通,各地水上交通执法部门充分运用综合执法智能监管平台和海巡艇动态巡航,加强现场巡航检查,全天候掌握干线航道船舶动态情况,适时采取分段管控措施,切实加强各重点航段船舶动态管理。严禁船舶违章冒险航行,做好在港船舶停泊的秩序维护,防止发生重大堵航和水上交通责任事故。对载运电煤、成品油、粮食和农副产品等重点物资船舶建立“绿色通道”,无重大违章不罚款、不滞留,必要时采取护航等保障措施,确保重点物资畅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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