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出台十六条政策措施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许愿
时间:2024-12-27
导读:近日,广元市在四川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加快推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系统性推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近日,广元市在四川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加快推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系统性推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政策措施》从综合立体物流体系出发,针对性在畅通物流通道、完善物流体系、开好国际班列、促进产业融合、推进多式联运等多个方面给予“真金白金”的支持,不断刺激市场主体,夯实物流产业发展。其中,有14条涉及奖励和补贴,旨在促进区域性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通道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在水运领域,《政策措施》支持常态化开行嘉陵江货运班轮。对参与嘉陵江货运班轮运输的企业,新建500载重吨及以上的集散两用船舶单艘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购买省外船龄10年内500载重吨及以上的集散两用船舶单艘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原船籍港在四川,出售至省外再购入的船舶不享受补贴,申请船舶均应年运行4个航次及以上)。对广元至重庆或重庆至广元水运大宗货物(砂石运输除外)除享受省级奖补有关政策外,同时按照水路货运量10元/吨进行奖励,起止点为红岩作业区的由市财政100%承担,起止点为张家坝作业区的,按照市财政60%、苍溪县财政40%的比例承担,补贴至运输企业。对组织适水货源通过水路运输方式运输的(500公里以上),顺水货物给予1万元/万吨、逆水货物给予2万元/万吨一次性奖励,补贴至组货企业。通过港区铁路专用线实现“铁水”联运的,按照5元/吨进行奖励,补贴至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公司。
责任编辑:崔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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