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推数字贸易新政:利好智慧物流与供应链
文 / 本报记者 马敬泽
11月28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等4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要求。
(图源:新华网)
《意见》提出,包括“鼓励数字领域各类改革和开放措施在有条件的数字服务出口平台载体、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持续推动全球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可持续”等,都将对数字物流与供应链发展带来直接影响。
关键词一:
“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跨境物流/供应链
(1)《意见》摘要:要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打造品牌。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推进数字领域内外贸一体化。
(2)小编提示:“跨境电商+产业带”利于推进跨境物流及跨境供应链服务与产业带,形成跨境电商牵动的消费供应链服务集群。
关键词二:
“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数字供应链集群
(1)《意见》摘要:要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2)小编提示:“数字产业集群”的发展,将利于特定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要素的数字化、智能化,最终形成一些特色的数字供应链集群。
关键词三:
“自由贸易港”——建设智慧物流枢纽
(1)《意见》摘要: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平台载体,打造数字贸易集聚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鼓励数字领域各类改革和开放措施在有条件的数字服务出口平台载体、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
(2)小编提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领域的数字化发展,将利于构建智慧物流枢纽,构建数字物流高地。
关键词四:
“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打破数字物流脱钩
(1)《意见》摘要:“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加强数字领域安全治理。”
(2)小编提示:面对部分国家对华推进脱钩断链,参与全球数字贸易治理,由于打破部分国家构建国际数字贸易和数字物流的“高墙小院”,避免在数字航运、数字快递等领域脱钩。
关键词五:
“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可持续”——供应链立法
(1)《意见》摘要:加强数字领域安全治理。优化调整禁止、限制进出口技术目录。持续推动全球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可持续。发挥各类专业法院法庭作用,推动数字领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多元化发展。
(2)小编提示:《意见》明确提出数字领域安全治理及持续推动全球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可持续,对开展数字供应链相关法规建设指出方向。
当然,《意见》的推出,对数字物流与供应链利好诸多,小编仅抛砖点出几点,大家有其他高见,欢迎评论。另附《意见》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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