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社年销售额6.26万亿同比增18.9% 积极赋能乡村振兴助力全国大市场布局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恢复重建供销社”的报道引发关注,沉寂多年的供销社再度“翻红”。
众所周知,供销社是特定历史背景的产物,而事实上,供销社从未退出过历史舞台。如今重提供销社,也并非意味着再走计划经济老路。
经过多年发展,供销社系统通过市场化改革方式,在全国已建立了许多农资配送中心和农资连锁经营店,并在重点服务“三农”领域,发挥了重要的经济主体作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供销社实现销售总额6.26万亿,同比增长18.9%。目前,中国农村5万个供销社已经启动,农产品的收购与销售将由供销社完成。
业内普遍认为,供销社的再度走红,真正目标是服务乡村振兴。作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缩影,供销社在推动市场流通上将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多地掀起供销社“重建”潮
正值螃蟹丰收季,位于湖北武汉市蔡甸区的侏儒山街供销社正忙于为数万斤螃蟹寻找销路。自今年6月正式开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以来,这个曾经“瘫痪”的基层供销社成功“起死回生”。
短短3个月,侏儒山街供销社就领办创办了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新建14家村级综合服务社。截至今年三季度,侏儒山街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率达到100%,经营辐射到周边70多个村,连接18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周边2.7万户村民增收1000多万元。
据了解,2015年,湖北响应中央号召,开始实施“基层社恢复重建工程”,以恢复基层社服务功能。多年来,各地基层供销社已逐年恢复元气,为农服务扩面提质,重建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21年底,全省基层供销社总数达1373个,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湖北省供销社相关负责人表示,争取2025年全省基层社社员达到150万人,真正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新发展格局。
事实上,除湖北外,已有多个省市在快速恢复基层供销社。借助“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村社共建”模式,2021年重庆新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40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总量增至612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76%。
宁夏供销合作社自2019年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299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6553万元,新改扩建乡镇级供销合作社179个、村级供销合作社70个,目前全系统基层社总数达到249个。
开启市场化改革之路
随着各地相继发布供销社改革方面成果,“供销社”迅速成为近期热搜关键词。
不过,在多数人眼里,供销社似乎只存在于计划经济时代。实际上,自1950年我国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起,至今已有72年历史。供销社不但未曾消失过,还随着市场经济浪潮开启了自己市场化改革之路。
资料显示,1995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恢复成立后,先后成立了中国供销集团、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13家企业集团。2000年,供销社全系统开始扭亏为盈,当年系统汇总实现利润13.77亿元,之后逐年提升,近年来销售额净利润更是飞速增长。
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供销合作社全系统销售总额达6.26万亿元。2017—2020年,全国供销社系统销售额分别为5.4万亿元、5.9万亿元、4.6万亿元、5.3万亿元。净利润方面,2020年达到518亿元,是十年前的37.6倍。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的供销合作社还通过参股控股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例如,天鹅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山东供销资本公司,实控人为山东省供销社;天禾股份的大股东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旗下的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对全面乡村振兴提供服务保障
供销社概念在资本市场持续发酵的同时,关于“供销社重出江湖”的讨论声音也层出不穷。
业内普遍认为,如今的供销社系统与过去“统购统销”的经营模式不同,是通过市场化的手段立足服务“三农”需求,将对全面乡村振兴提供重要的服务保障。
计划经济时代,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一个上下连接、纵横交错的全国性流通网络,用于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等。20世纪90年代,供销合作社又进一步探索向综合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迈入21世纪,供销社的助农作用日趋凸显,政策层面频繁提及支持供销社系统服务“三农”及乡村振兴。
由此看来,经过数次改革的供销社如今早已不再与计划经济挂钩,而是主要服务于乡村振兴,为农民提供科学种植服务,并对接农户对农作物进行收购和代卖。
同时,从政策上来看,供销社早已从中央层面被纳入乡村振兴的大战略中。
自2015年开始,我国就加快了供销社改革,期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就将推进基层社改造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事实上,除了推进乡村振兴外,供销社也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大格局下至关重要的角色。
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供销系统实现农产品销售额27591亿元、日用品销售额149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3%和17.1%,进一步畅通了农产品上行、日用品下行双向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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