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0亿元税费政策延续优化,有何亮点?
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
此次会议明确: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
国常会预计,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告诉记者,此次国常会延续和优化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反映出结合中国当前经济运行情况予以跨周期调节,以促进我国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的目标。比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延续,将有利于帮助抗风险能力弱的较小市场主体平稳过渡,保就业稳民生,稳定宏观经济的基本面。
上述税费优惠政策绝大部分都在去年底到期。比如为了支持研发创新,去年国家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去年第四季度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这意味着企业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实际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即税基)扣除额从此前的175万元提高至200万元,从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创新。不过这项政策在去年底到期,而上述会议决定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行业延续这一政策,且作为制度性长期安排,而非短期优惠。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告诉记者,这是一大亮点,体现了中国近年来武力创新制度导向的延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从投入端来支持企业进行创新,能够起到不错的效果。
李旭红表示,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至100%的优惠政策,作为制度性长期安排,将更有利于增强我国各类市场主体投入研发的信心及动力,助力我国实现科技强国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目前中国已经对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未来哪些行业纳入仍有待后续具体政策明确。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此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这使得实际所得税税率低至2.5%,而这一优惠政策在去年底到期,此次明确延续至2024年底。
另外,今年4月底到期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也延续至2024年底。按照现行阶段性降率政策规定,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李旭红认为,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有助于我国现代物流行业的建设,助力我国建立现代化的产业体系。而今年底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将有助于降低我国能源成本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田志伟表示,此次优化延续相关税费政策的一个亮点是聚焦中小企业,体现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企业经营是一个长期事项,一些企业会根据国家政策而做出自己的长期经营规划,因此一些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可以考虑给予一个更长的优惠期限,给企业吃下定心丸,也方便企业规划自己的未来。
上述会议要求,要做好政策宣介,积极送政策上门,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这将促进税费优惠红利惠及千家万户,助力夯实今年宏观经济开局良好的发展趋势。”李旭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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