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信息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 > 快递 > 正文

家门口、楼梯间、电表箱也能替我收快递?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曲欣悦 时间:2023-03-15
导读:在消费领域,有一些发生频次较高的小问题,消费者颇有抱怨,但由于事情不大、金额不高,消费者也不会耗时费力去维权,久而久之这些问题给消费者带来大烦恼。

  在消费领域,有一些发生频次较高的小问题,消费者颇有抱怨,但由于事情不大、金额不高,消费者也不会耗时费力去维权,久而久之这些问题给消费者带来大烦恼。为此,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本报特推出系列报道“这些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大烦恼”,反映消费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小问题,以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助力解决消费堵点,更好促进消费潜力释放。敬请关注。

  “我关注了好几家快递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经常在公众号中看到‘客户签收人:家门口,已签收’的推送消息。我不明白的是,家门口也能替我收快递?”今天,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刘女士向《工人日报》记者吐槽称,“你说这要是丢了算谁的责任?”

  福建省福州市的消费者吕女士也发现了类似问题:“快递员经常不打招呼就将快递放家门口,我们家白天没人,快递很容易被人拿走。快递员放在家门口之前,为什么不能和我打个电话沟通一下?”

  吕女士将自己的经历发到网上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共鸣。有人吐槽除了“家门口”,“楼梯间”“电表箱”都曾帮自己“签收”过快递。其中,也有不少人表示,因此丢失过快递。最后,吕女士选择了向快递公司投诉索赔,“虽然得到了赔偿,但这样的购物经历实在不愉快”。

  在签收快递的经历中,许多消费者表示,对“不告而放”最为反感。“有时我其实在家,等要出去了,才发现门口堆着快递。”刘女士表示,可以接受将快递暂时放到家门口,但快递员应提前电话告知,“短信提醒其实也很容易错过。”

  “能当面签收肯定更放心,有时活太多也顾不上打电话,就发短信提醒一下。”北京快递员魏师傅告诉记者,自己每天平均要送100多单,但送件上门常常遇到家里无人的情况,一一放到快递柜又太麻烦。一些收件人曾允许把快递放在家门口,他们再送货时就会直接选择放在门口。

  “有时我会把快递藏到收件人门口的地毯下或者鞋柜里,尽量不放在很显眼的地方。”但魏师傅表示,丢件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快递放到家门口造成丢件,责任应该由谁来负?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有没有经过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同意是责任认定的关键因素。”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红涛说。

  记者注意到,2022年1月,国家邮政局曾就《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不告而放”最高可罚3万元。

  “快递企业之间的无序低价竞争,运营成本层层转嫁给快递员,这是导致快递末端低质配送的原因。”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晶表示,快递企业要想长远健康发展还是得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李思远
全媒体热线 : 4000-5656-98
信息公开中物汇成帮助中心广告服务网站地图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3775637 │ 24小时新闻热线:010-83775637
Copyright © 2005-2020 现代物流产业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4000-5656-98
《现代物流报》社有限公司授权 北京中物汇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现代物流报官网 管理方
www.xd56b.com和www.z56c.com两个英文域名同时使用一个主体网站
英文域名:www.xd56b.com   京ICP备19057590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7039号
英文域名:www.z56c.com   冀ICP备2020027852号-2
技术支持:现代物流报社技术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