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电商发展环境有待持续规范改善
“这个珠子很好看啊,是什么材质的?”“车渠(砗磲)哦亲。”新年伊始,个别电商平台上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早已热火朝天。不仅是砗磲等国家级保护动物的制品明目张胆在平台售卖,还有毒鸟药、电鱼器、捕兽夹等盗猎工具也同时在售。
去年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在电商平台一度“销声匿迹”。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在近日的追踪调查中却发现,一些不法商贩以谐音字、暗语等方式将野生动物制品及其盗猎工具在电商平台上重新上架,非法盗捕盗猎活动有借电商平台“还魂”趋势。
一级保护动物变成了饰品,二级保护动物被做成了泡酒药……
“昨天买的今天就收到了,一下子买了三件,金丝砗磲感觉很特别……”在电商平台上,类似这样的商品评价不在少数,一些买家在购买了砗磲制品后,不仅在评论区发图炫耀,还洋洋洒洒写下购买体验,进而吸引更多“懂行”的买家“上门求购”。
记者从海洋生物专家处了解到,砗磲是海洋中的一种贝类生物,因其外观惊艳且体型庞大,过去曾被用于制作各类首饰。由于人类的滥捕滥杀,砗磲已濒临灭绝。
为了保护砗磲资源,2017年,国内砗磲分布最广的海南省就明令禁止开采、捕捞或出售砗磲。而早在1988年,库氏砗磲就已经被我国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格禁止其制品的非法交易。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检索栏中输入“砗磲”,尚未点击搜索,下方的自动填充搜索框就出现“车蕖(砗磲)手串”“车蕖(砗磲)项链”“玉化贝壳吊坠”等检索内容。
在点击“车蕖(砗磲)手串”进入商品展示页后,记者发现,相关砗磲类制品的售价在百余元到近万元不等。在一条标价为1388元(价格有变动)的“砗磲念珠项链”的商品下,有超过100条商品购买评论,商品的购买时间可以追溯到2018年。
记者在另一家电商平台输入“砗磲”后,自动跳转至公益广告界面,页面显示“国家有明确法律规定,禁止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语。但是,当记者以“车渠”为关键词搜索后发现,仍有不少商家在违法兜售砗磲制品。有商家告诉记者,自己贩售的手串就是由砗磲制成的,当日下单当日就可从海南原产地发货。
“一些‘见不得光’的商品通常会用‘暗语’或‘谐音字’来招徕买家,平台如仅仅依靠关键词屏蔽,想要阻断这些交易有困难。”资深网络安全专家荣文佳表示,部分不法商家正是看中了平台的这个监管漏洞,从而敢在电商平台上明目张胆进行非法交易。
除利用“暗语”或“谐音字”销售砗磲外,还有一些不法商家假借中草药的名义,在平台上堂而皇之地售卖国家级保护动物。
在个别电商平台上,一些卖家则打着“泡酒中药材”的名义兜售野生动物制成品。在一家店铺内,卖家展示了包括“蛤蚧粉”“蛤蚧干”和“整条白花蛇(金钱蛇)”在内的多种野生动物制品。
蛤蚧是大壁虎的俗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白花蛇和金钱蛇分别是五步蛇和银环蛇的干燥全体,其中银环蛇已被《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列为易危物种。值得注意的是,卖家在兜售上述所谓“泡酒中药材”的商品描述中,大多以“补肾”“壮阳”等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大壁虎的人工养殖技术已经成熟,但养殖成本要比野外直接捕获大壁虎高。记者询问一位售卖“蛤蚧粉”的卖家,对方表示其售卖的“蛤蚧粉”原料来源于野生大壁虎。
部分卖家在电商平台上非常“谨慎”。一位卖家在其商品详情页的图片中展示了四只蛤蚧干,售价为188元。当记者询问原材料是否为野生时,对方警惕地表示“是养殖的”。
耐人寻味的是,当记者询问能否出示养殖资质后,卖家瞬间下架了与大壁虎相关的商品。
屡屡举报背后,平台缘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各大电商平台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我们举报了多次,去年二三月的时候平台曾下架过一段时间,但最近看,平台监管的力度明显放松了。”为遏制电商平台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国内多家公益组织联合发起了一场“电商无野行动”。该活动发起者之一、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张晓磊说,电商平台对于他们的举报似乎已经“免疫”,即使是举证很翔实的举报,也都被平台“一一打回”。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打着“驱鸟剂”的幌子,公然在电商平台兜售已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有电商平台的卖家告诉记者,自己售卖的“驱鸟剂”是“呋喃丹”的一种,而“呋喃丹”是高毒农药“克百威”的别称。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中规定,克百威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和甘蔗种植中使用,并与“百草枯”等剧毒农药一并纳入“实行定点经营”的管理范畴。
为核实相关信息,记者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上述药剂。根据其包装袋上所提供的农药登记证号和生产许可证号,记者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和中国电子质量监督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查询,均未获得该药剂的注册登记信息。工商信息也显示,该药剂包装袋上载明的生产企业也已于1999年便被辖区主管部门吊销了行政许可。
张晓磊告诉记者,自己和其他志愿者自去年底开始,多次向相关电商平台举报违法商家,但平台均以“该商品与您举报的违规类型不匹配”为由驳回了举报。
为了引起平台方面重视,张晓磊等人使用多个账号拨打人工客服电话进行投诉,但平台仍对举报线索不予认可。
“我们如此反复就同一问题进行举报,平台既不认可举报,也不主动向我们进一步了解情况,这让人无法理解。”张晓磊认为,放任不法商家兜售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与直接兜售野生动物制品的性质并无区别。
在张晓磊等人给记者展示的商铺截图中,一些商家以“防鸟网”的名义兜售“捕鸟网”,以“驱鸟剂”的名义兜售“毒鸟药”。更有甚者,直接在平台上售卖电鱼器和捕兽夹,还直接展示起了户外非法电鱼的照片。
志愿者和业内专家向记者反映,在去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相关电商平台曾“相当重视”有关野生动物制品和非法猎捕工具的举报线索,对于被举报的违规商品甚至能做到“秒下架”。但一段时间以后,平台对于志愿者的举报线索便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平台非但没有积极回应举报线索,反而还利用技术手段向浏览过相关野生动物制品的用户持续推送关联商品内容。
记者测试发现,在利用关键词搜索过砗磲制品后,一家电商平台不仅持续向记者推送砗磲制品,还向记者展示了单个售价数千元的某品牌“象牙佛珠手链”。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严厉查处线下濒危动植物制品交易的背景下,一些不法商家将目光投向电商平台,相关平台监管缺位且盲目推送产品信息,也为这类非法交易活动提供了温床。”海南大学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赵鹏说。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有的电商平台可在发现非法交易线索时直接点击按钮进行线索举报,而有的平台则表示,用户在发现非法交易线索时,需拨打客服电话进行人工举报。
记者尝试对各大电商平台中国家明文禁止交易的野生动物制品和非法猎捕工具进行举报。结果显示,有的平台不到4小时即给出了“举报不成立”的结论,且官方客服没有通过任何方式联系举报人进行线索核实;有的平台客服在记者电话举报45小时后告知记者先暂时下架相关商品,并将开展线索核实工作,后续将视情决定是否禁止卖家重新上架相关商品;有的平台在接到线索举报后多日内未对违规商品做出处理。
在发稿前,记者已将调查所获取的问题线索转交相关平台,并将涉及违法犯罪的相关证据移交有关部门。
防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借电商平台“还魂”尚需多方合力
“线下管得严了,所以只能到线上来卖了。”在暗访中,有非法出售猎捕工具的卖家这样说。线下监管趋严,电商平台绝不能成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庇护所”。专家建议,要结合当前电商平台监管的疲软状态,有针对性地倒逼平台加强对此类非法交易的监管力度。专家们还呼吁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商平台:
一是提升技术监管手段,不过度依赖单一技术手段进行风险控制。记者发现,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等非法交易类似,涉野生动物的不法交易也采取“谐音字”和“行业暗语”的方法来规避平台监管。
“电商平台一般自有一套敏感词词库,其中包含有常见的谐音字和流行的商品暗语,平台再根据这套词库对商品信息进行内容审查。”荣文佳表示,风控系统在自动审核时会提示疑似非法交易,而后内容审核人员再对相关内容进行人工复核,但在相关“谐音字”或“行业暗语”未纳入平台敏感词库的情况下,这些非法交易有可能会被审查遗漏。
“电商平台有能力对包括野生动物交易在内的非法交易进行动态监管,但需要平台内部多个业务部门统筹协作。”荣文佳等网络安全专家建议,除屏蔽非法交易的关键词等手段外,对于不法商家使用图片或视频等方式传递非法交易信息的情况,也要提升对不良信息的识别能力,同时加大人工审查力度,对重点商品进行专项排查。
二是确认电商平台需承担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主体责任,敦促相关平台切实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法律界专家认为,《电子商务法》第13条、第29条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第51条等条款均对网络平台的非法交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行政执法部门也要严格执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在针对电商平台上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要在“执法必严”上下功夫,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平台的违法情节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以敦促相关平台切实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义务。
三是提升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等级,多方合力打击线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我们国家有不少野生动物快灭绝了还只是二级保护动物。”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志愿者王静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科学研究、引种驯化等目的需要捕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时,需经国家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而二级只需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可,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对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程度。
她建议,有关部门需再次梳理国内濒危保护动物名录,将包括大壁虎在内的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保护等级提升到客观水平,继而提高相关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违法犯罪成本。
王静、张晓磊等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成员提议,鉴于相关电商平台的审核人员缺乏专业素养,有关部门可协调组织野生动物保护专家与监管机构和电商平台建立专门的线索分享机制,对于电商平台和监管机构有判定难度的线索,可及时与技术专家分享鉴定,继而形成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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