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农村寄递物流:农村寄递物流发展进入快车道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健全县、乡、村寄递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可期
“《意见》将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打通工业品下行与农产品上行双向渠道,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进一步发挥寄递物流服务在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服务国内大循环、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已经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农村地区物流快递在及时性、可靠性、服务水平、快递价格等方面,都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
“《意见》出台,将打通制约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堵点和难点,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物流资源整合,提高农村寄递物流服务末端服务能力,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洪勇认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第四研究室主任韩杨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提出“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符合我国农业农村大国小农相对分散的基本国情。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虽然并不要求每个村都有快递网点,但通过对村村提供快递服务,将物流快递服务下沉到分散的乡村,既能够整合节约现有物流平台资源,又能扩大覆盖面,保证村民都能够享受到便捷的物流快递服务,对所有乡村进行全覆盖,从而基本可以达到‘十四五’末期中国乡村快递网点全覆盖。”她说。
她认为,从《意见》提到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紧密结合”来看,该《意见》贯彻了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确定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要求,细化明确了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和市场边界,政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其他则引导市场主体来挖掘,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作用,更好地结合,更好互为补充。
重点解决四方面突出问题
近年来,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与农村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效应显著,但仍存在末端服务能力不足、可持续性较差、基础设施薄弱等一些突出问题。为此,《意见》在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韩杨认为,这四项具体要求亮点较多。一是邮政体系发展比较久远,依托长期以来在全国形成的众多网点,能够发挥传统物流快递优势。“在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或者市场主体延伸不到或者不可及、不愿意到达的地方,充分发挥邮政系统的物流快递作用,提供物流寄递服务,能够推动农产品上行,撬动并拓展市场空间,扩大消费潜力。”她认为。
二是在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中,特别强调了推动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这实际上是要形成资源共享。“当前,在向县、乡、村下沉市场布局中,市场主体面临的共性问题是在下沉小规模、分散的乡村,物流快递面临着时效长、成本高的难题。”她表示,通过不同主体对于物流标准互任和服务互补,既可避免单独个体公司对物流渠道、物流快递单独、分别重复投资,又能充分利用整合资源减少浪费,发挥各自优势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而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能更好地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等多重目标,提高效率。
三是优化协同发展体系会让农产品的上行更快捷。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不仅涉及快递公司,还有交通运输、流程信息化和运输集约化等,若能优化协同发展体系,快递公司会更愿意往农村物流寄递投资。
四是构建冷链寄递体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主体对接,因农户比较分散,对接比较困难,如果物流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可以更好发挥新型主体带动分散农户,扩大覆盖面。另一方面是标准统一。水果和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生产相对比较分散,标准很难统一,很难按工厂标准化的流程去制作。但通过冷链流通保持一样的温度,在鲜度上保持大体相当,既有助于未来整体的行业规范性,也有助于促进农产品保值、价格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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