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工伤保险亟待“全覆盖”
不仅是福建,近期,广东、江苏、安徽等多个省份根据国家多部门此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将基层快递网点快递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的政策。记者注意到,多地的政策要求,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基层快递网点使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2021年6月23日,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就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统筹按照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或营业额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快递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其权益保障无疑更加牢固。以福建省为例,其明确快递企业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从业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单独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快递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此,无疑会令快递员心安。
令人欣慰的是,各地均出台了相关举措,而密集出台的工伤保险政策,明确了快递企业和基层网点的主体责任,为灵活就业快递员打通了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通道。其实,对于企业来讲,正如专家所表示,这是件“花小钱省大钱”的好事。毕竟,参加工伤保险后,企业可以有效抵御风险,工伤者可获得医疗救治、工伤康复治疗,还能获得经济补偿。
地方上出台政策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在落实上施力。尤其是快递企业应该增强守法自觉性,不得以季节性、临时性、灵活性、流动性为由,或者以已在其他快递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拒绝为所招用的快递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为快递员缴纳工伤保险,既是应尽的法律义务,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
推动快递员工伤保险“全覆盖”需要多方发力。比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同时,也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对劳动用工的监管,推动工伤保险的落实落地。此外,也离不开各级工会组织做好政策宣传,为维护快递员的合法权益充当坚强后盾。
从快递员的角度来讲,应该注重自身权益的保障。比如,要积极主动加入工会组织,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勇于依法维权。同时,尽量与快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证据意识,注意对制服、快递车辆、通讯工具、加班时间、日常培训材料等与工作相关材料的保管,既要注重自身安全,又不应忽视自己工伤保险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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