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货车司机因掉线被罚 专家称定位系统掉线多因网络信号差所致
货车上的行驶记录仪
货车维权专家王金伍
河北沧州货车司机金德强途经唐山市丰润区超限检查站时,因北斗定位系统掉线,被处以扣车、罚款2000元后服农药自杀事件引发全国关注。
北斗定位系统是什么?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又对司机有何影响?执法部门在监管和处罚执行过程中是否拿捏得当?记者昨日进行了多方探访。
多名货车司机称,国家规定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即司机称的北斗定位系统),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使用时会存在不便,如果遇到掉线,就可能被处罚。著名货车维权专家王金伍介绍,货车司机经常因定位系统掉线而遭遇过度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成功率也较低。业内人士介绍,关于汽车行驶记录仪设备,各省执行的网络标准不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也比较粗放,以致产生相关问题。
多名货车司机因掉线被罚
2014年7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两客一危”车辆、总质量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分别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其中,要求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总重量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接入到位。
“安装这个系统,是为了确保我们行车安全,但实际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武汉的货车司机邱师傅说。
按规定,汽车在驾驶过程中不能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能低于20分钟。邱师傅说,如果自己开车超过4小时,系统就会提醒。但去年年底,他从武汉开车到荆州送货,开够4小时,想找个高速服务区休息一下,结果发现所有服务区都停满了车,根本没办法停。“如果下高速再上高速也麻烦,而且还可能遇到‘油耗子’。”邱师傅说。
货车司机李师傅也称,自己在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时,也遇到过掉线的情况。“听说有的司机因为掉线被罚,我还是有些担心。”他说。
记者检索发现,就在4月7日,一名大货车司机就在河北网络问政综合服务平台反映,自己驾驶货车在唐山丰润区杏山西附近被治超站工作人员拦住。工作人员一开始说车超载,过磅以后不超,然后又在车前后左右都看了一下,说卫星定位系统掉线,要罚款2000元。
2019年4月29日,另一名山东牌照大货车司机在该平台投诉,称自己驾车经过唐山丰润区境内,被公路执法车截停,执法人员要求车辆称重,测量后未超载,随即又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被认定系统不在线未缴费。随后他被勒令开往停车场,被并告知需缴纳2000元罚款。
定位系统掉线可能有三种原因
长期为货车司机维权、被称为“中国货车维权第一人”的王金伍,是最早发布金德强自杀信息的人之一。
王金伍说,大货车司机投诉维权的案例当中,因汽车行驶记录仪定位掉线遭执法部门处罚而引起投诉的情况比较常见。
“导致掉线的原因有三种,第一种是信号不行。”王金伍称,定位装置跟手机一样,需要装一张卡,这张卡由各运营平台公司提供,但使用的也是三大运营通信商的信号。大货车长期在各地行驶,有的地方信号较差,不能全部覆盖,这时候卫星定位设备就会掉线。
另外,这些设备本身比较简单,造价也就两百到三百元,生产设备的厂商全国有好几千家,难免会有信号接收不好的问题。“就像手机一样,有时能收到信号,有时不能收到。”王金伍说。
第三种就是人为原因。有时因为司机欠费,设备没有信号。有的司机为了逃避监管,可能会将设备的电源线拔掉,或者设置开关,将设备的电源给关掉。
因掉线被罚申诉成功率低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而根据该办法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二)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王金伍说,据他了解,如果大货车出现卫星定位系统掉线被查,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往往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会将车扣了,然后处以2000元罚款。“实际上许多大货车司机根本没有干扰信号或篡改监控数据。”他说。
“这样的情况很多,但真正去维权,去申请行政复议的司机很少。”王金伍介绍,即使有的司机申请了行政复议,成功率也很低。
掉线和北斗卫星没有关系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开始“两客一危”,后来2016年总质量12吨以上重型货车都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运输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双重监管。也就是不少大车司机所说的北斗定位系统。
“我们公司既是这类设备的制造商,也是相关平台的运营方。”深圳一家汽车行驶记录仪生产和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说,大货车安装的行驶记录仪出现定位系统掉线,除了人为因素之外,大多数与通信运营商的信号覆盖以及设备本身信号问题有关。另外,设备在数据信号时也可能会出现延迟或故障。“比如12吨以上的大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设备的数据先传到一个总平台,再分发给各省像我们这种运营方,我们只能管理和维护数据。”王先生说,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就有可能延迟,也可能出现掉线。但设备掉线,与北斗卫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王先生介绍,按照法规要求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在司机超速和疲劳驾驶时发出警报,采用最新的技术来对安全进行监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具体的执行中,有时就会变味。
“比如有的省份是按4G网络技术标准生产设备,车辆到了使用2G网络技术标准的省份,就会不适应。”王先生说,据他所知,河北、河南两省的普通大货车的设备就是使用2G网络技术标准,这样也更容易出现掉线的问题。
设备在工作期间脱网掉线,会有报警提示,当地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以及企业监控平台运营商的后台也会发提示。“但我们提醒,往往没有执法部门的提醒有效。”王先生认为,这就要求各地的执法部门在具体执法时,应该更精细化。
“比如第一次掉线,可以提醒或警告。如果第二次出现,再进行处罚,还可以实行阶梯化处罚。”王先生说,这样也显得更有人性化。
“技术再好,最终也是由人来执行。”王先生建议,在运用科学技术对道路运输安全进行监管的同时,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公开透明,执法者能站在货车司机的角度换位思考,才能让技术监管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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