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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政策红利降临?商用车行业2022年能否挑战450万辆

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6-21
导读:今年1-5月,我国商用车仅销142.1万辆,而年初行业预期全年销量为450万辆,目前完成度不到预期的32%。卡客车各大细分市场也是全线低迷,重卡下降63%,中卡下降48%,微卡下降16%,轻卡、中客、轻客降幅均超三成。

在疫情的“侵袭”之下,商用车行业进入调整期。

今年1-5月,我国商用车仅销142.1万辆,而年初行业预期全年销量为450万辆,目前完成度不到预期的32%。卡客车各大细分市场也是全线低迷,重卡下降63%,中卡下降48%,微卡下降16%,轻卡、中客、轻客降幅均超三成。

市场萧条,扶持政策或是“救市”良方。近期,上至国家层面,下至地方单位,从行业多个角度,出台了不少纾困解难政策,传递出积极的信号。商用车行业新一轮政策红利或将来临!

国家政策

工信部:尽快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延续政策

在6月14日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介绍,近十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快速发展,解决了一系列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但也清醒认识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部分关键技术、支撑保障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将尽快研究予以解决。

根据现有规定,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于今年底结束。工信部将尽快出台该优惠政策的延续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下称《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十大方面举措,包括各地要积极安排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2022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力争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万亿元,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等,助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各地要积极安排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向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房屋租金、水电费、担保费、防疫支出等补助并给予贷款贴息、社保补贴等。

工信部: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5月31日,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本批涉及26家车企70款车型参与,将于5月-12月进行,拟在山西、吉林、江苏、浙江、河南等11省举办若干场专场、巡展和企业活动,聚集三四线城市、县区。此外,长安汽车、福田智蓝、鑫源新能源、飞碟汽车、新吉奥汽车等新能源商用车企业有多款微面、微卡车型入选。

国务院: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 利好基建工程市场

5月下旬,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在金融方面,汽车央企发放的900亿元商用货车贷款,要银企联动延期半年还本付息,缓解中小企业和货车司机还贷压力(车贷延期政策覆盖6月底之前购车用户,这意味着6月份会有一波用户购车的行情)。

稳投资消费方面,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支持中铁集团发行30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等政策支持,再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此外,抓紧完成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加快今年已下达的3.45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上述政策无疑将利好基建工程市场。

财政部:再次明确“国补”于今年12月31日终止 或刺激新能源客车市场回暖

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在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上,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出席前述答记者问时,回应行业密切关注的国补退出问题,再次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

地方政策

山东:发放1.2亿元消费券!五部门联合出台商用车促消费措施

为推动商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在落实国家和省现有汽车消费政策基础上,山东将发放1.2亿元消费券开展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6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 6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

对在省内购置燃油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

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可申领的消费券金额再增加1000元。

上述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资金由各市承担。山东支持有条件的市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按一定比例配资让利,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对6月份商用汽车类销售额实现正增长的市,省级将给予相应鼓励。

辽宁:发放货车电子消费券 近5.6万户货运企业受益

基于当前疫情形势给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带来的生存困难影响,为更好的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5月23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6部门联合下发《辽宁省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有12项,包括执行核酸检测免费政策、实施货车“包容免罚”措施、降低货车检验检测费用、减免货运企业相关税费、延缓货运企业各类缴费、优化大件货物运输审批等。

为助力辽宁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车企业纾困解难,辽宁交投集团自6月15日起面向所有辽宁发行ETC的辽宁籍货车发放电子消费券,用于抵扣省内高速通行费和服务区加油费用。电子消费券派发期: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消费券有效期:自领用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从6月15日启动开始,每累计发生高速公路辽宁路段通行费满100元可派发5元电子消费券,当次不足100元或超出整百部分予以累计。据悉,该活动将使全省近5.6万户货运企业受益,近百万台货运车辆得到优惠。

河南:部分高速8折优惠,车贷延期半年还付、逾期未年审不予处罚

6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通过税费优惠、通行费打折补贴、贷款政策倾斜、建立物流企业白名单等20项便民利企措施,帮助物流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市场活力。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有明确适用期限的除外)。

其中,在降低物流通行成本方面提出:1、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采取全路网、桥隧分车型折扣方式,即在现行通车路段的通行费标准上,对2至6类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行驶G59呼北高速全线、S62 淮内高速邢集至淮滨段、S21 濮商高速淮滨至固始段高速公路的货车,在以上规定的差异化政策基础上实行通行费8折优惠。2、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当地物流运输车辆高速通行费给予适度补贴。3、安排省级专项交通资金,对重点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实施疫情防控和运营困难补贴。4、落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 1号)精神,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等给予补助。

在金融扶持方面,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和个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通过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本息最长可延6个月;对延期还本付息企业和个人维护正常信用记录,不按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分类。

上海:建立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互保机制、畅通国内国际物流运输通道

5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行动方案》共包括八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大致可分为“四大板块”,一是全力助企纾困,二是复工复产复市,三是稳外资外贸、促消费投资,四是强化支撑保障。针对复工复产卡点堵点,提出了分类指导、动态修订复工复产复市疫情防控指引、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不合理限制(6月1日起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度)、扩大企业防疫和消杀补贴范围、建立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互保机制、畅通国内国际物流运输通道等政策措施,支持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复市,稳步提高企业达产率。

支持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制造业企业以点带链,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稳步提高企业达产率。加快推广使用全国统一互认的通行证,提升跨省运输中转站运行效率,推广无接触物流方式,提高货运通行效率。严格实施港口、机场防疫生产保障措施,优化提货方式和口岸检疫流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和航运物流有序运转。加快落实国家出台的货运扶持政策,2022年5月1日至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用好再贷款资金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仓储业融资。

浙江:积极争取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通行费八五折优惠等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14部门于3月31日印发实施《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提出了3个方面共53条政策措施。

其中针对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推出了如下政策:

1、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2、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3、积极争取2022年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补贴。

4、积极争取2022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对地方资金的补助,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5、各市、县(市、区)合理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等,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6、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动态监控数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7、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六五折优惠政策。对使用浙江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

云南:十大专项行动和五方面加力政策举措,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

5月3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助力中小微企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方案》包含“十大专项行动”和五方面加力政策举措。 “十大专项行动”包含财政惠企专项行动、减税降费专项行动、融资便利专项行动、稳岗就业专项行动、保通保畅专项行动、清欠活企专项行动、创新创业专项行动、企业培优专项行动、复工复产专项行动、融通发展专项行动。五方面加力政策措施涵盖 加力房租减免、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加力融资服务、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力困难行业帮扶等五方面。

其中,保通保畅专项行动,严防通行管控层层加码、“一刀切”问题回潮,实行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人员封闭管理”模式,用足用好全国统一互认通行证制度,建好备好物流中转场地;对符合“绿通”政策不超过4.2米的集装箱车、冷藏车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交通设施应开尽开,交通网络有序畅通。

福建:做好1000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在福建的落地工作等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

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搭建以国家枢纽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和多式联运体系,借助枢纽间合作机制,争取更多区域分拨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布局我省,完善全省现代物流网络体系。积极申报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引导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做好1000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在福建的落地工作。

黑龙江:人民银行哈尔滨中支服务货运物流保通保畅

近期,受疫情影响,黑龙江省部分物流企业承受较大压力,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引导辖内金融机构为货运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纾困解难,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用好招实招为保通保畅贡献金融力量。

为切实满足交通物流企业贷款延期等需求,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相关金融服务的通知》,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金融需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的贷款给予合理延期、展期或续贷安排。全省农村合作机构全力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支持,为22家物流企业办理延期、展期业务,金额达1.48亿元。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向总行申请疫情防控期间零售信贷客户贷款延期政策,为物流行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还款保护。邮储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要求省内各分支机构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企业不抽贷、不断贷,对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展期、减额续贷、无还本续贷等多种措施,降低还款压力。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积极组织全省金融机构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截至目前,各金融机构共汇总白名单企业158家,为包括运输、仓储、快递等物流企业在内的上下游企业提供授信支持。截至4月末,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14家供应链金融示范行共为227家核心企业,1895家次上下游配套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供应链金融业务余额223.5亿元,同比增长30.19%。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为物流小微企业免费开通“周转易”产品,可以实现随借随还、按天计息、不用不计息,通过手机银行即可为企业提供线上无接触服务,最大程度满足物流企业在疫情期间的资金需求。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为企业提供“物流e贷”车险分期业务,无需抵质押物,为企业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

南京:购买新能源汽车 将分档给予最高12000元补贴

6月2日,从“南京发布”公众号获悉,南京市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增强服务业发展韧劲的若干措施》五项行动16条重点举措,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促进消费市场复苏回暖。

其中提到,鼓励汽车消费,对个人消费者在市内购买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并在市内上牌的,分档给予最高12000元的促销补贴,各区有关汽车补贴政策可叠加进行。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新增新能源物流车、新能源换电出租车、新能源换电渣土重卡车、新能源换电集装箱重卡车等,分别给予不同额度补贴。对开展汽车促销、推介和下乡等活动的,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汕头:购新能源轻型车 补贴5000元/辆

5月7日,广东省汕头市商务局发布《汕头市2022年促进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公告》,从今年5月8日至6月30日,对销售10万元及以上“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和新能源轻型汽车,每台车给予5000元资金补助。

长春:新能源货车最高补贴7000元

5月20日,记者从长春市商务局获悉,长春市开展2022年长春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利用“支付宝”平台,面向在长春市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5000万汽车消费补贴。

在长春市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包括二手车交易)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购买车辆需在长春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落籍登记手续。

按购车发票金额补贴分为三档,每档可在消费券(家电、汽车内饰、汽车保养十足抵用)和立减补贴之间二选一,新能源车在此基础上每档多增加1000元消费券或立减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责任编辑:李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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