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
“宁波发布”微信号24日消息,日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到2024年底,基本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化比例有效提升,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交通领域碳排放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具体来看,《实施方案》谋划实施公车更新、奖励补贴、限行管控、强化排气达标监管、严格重点用车企业管理、严格港区管理等六项措施,通过疏堵结合来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老旧柴油货车更新。坚持政府带头原则,推进老旧柴油货车公车淘汰更新,统筹车辆更新指标,合理安排车辆资金预算,优先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老旧柴油货车淘汰,鼓励更新为新能源车辆。
同时,社会车辆提前淘汰财政奖励补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即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每辆分别给予0.5~3.0万元不等的奖励。
第二阶段: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及2013年至2017年登记上牌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每辆分别给予1.3~5.7万元不等的奖励。
《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老旧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宁波制定市本级城区老旧柴油货车限行方案,各区(县、市)、开发区同步划定本辖区限行区域,限制老旧柴油货车通行。加强通行证把关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老旧柴油货车通行证发放。加强路面监控设施能力建设,强化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老旧柴油货车的执法力度。
当地还强化老旧柴油货车排气达标监管。加快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等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科技监管能力。加强老旧柴油货车排气路检路查,加强车辆排气年检监管,加强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闭环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实施方案》提出,严格重点用车企业老旧柴油货车管理。完善20辆以上柴油货车保有重点企业清单,建立健全机动车环境管理“一厂一策”,实现重点企业车辆信息及达标排放情况动态监管。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排放黑名单管理,加强重点用车企业车辆门禁管控,压实企业移动源环境管理主体责任。
宁波还将严格港区老旧柴油货车管控。根据《实施方案》,当地要加快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在宁波舟山港推广新能源重卡,到2025年底,集疏港运输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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