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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印发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港务局 作者:未知 时间:2024-08-06
导读: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印发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印发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穗港局〔2024〕138号

各有关单位:

  《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州市港务局

2024年8月5日

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建设国际航运枢纽是广州培育和拓展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核心依托,是广州在全球城市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有力支撑。经过三轮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广州航运枢纽能级显著提升、航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世界大港地位持续稳固。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推进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成效

  广州港是我国能源、原材料物资运输和南北商品交流的交通枢纽,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公布的11个国际枢纽海港之一,中国内贸集装箱第一大港、最大粮食中转港、重要汽车枢纽港。2023年广州港完成货物吞吐量6.7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2541万标箱,分别位居全球第五、第六位。2023年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中,广州保持全球第13位,国内仅次于上海、香港、宁波舟山。2023年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货运港口绩效指数”,广州港在全球货物吞吐量前十港口中位列第三。由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编制的2023年度《国际都市游船活力指数报告》中,广州游船指数排名全国第一、全球第二。

  航运枢纽能级稳步提升,世界大港地位持续稳固。广州港现有万吨级以上泊位123个,三年增加13个,其中新增10万吨级及以上泊位10个。建成全球首个江海铁多式联运全自动化码头南沙港区四期。开通琶洲港澳客运口岸,填补了广州中心城区水上跨境口岸空白。广州港出海航道拓宽工程竣工投产,实现10万吨级与15万吨级集装箱船双向通航。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广州港桂山锚地(18GSA)扩建工程完工。“珠江游电动船项目”等2个交通强国试点项目完成验收,分别获得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评级优秀。集装箱航线达到268条(外贸162条、内贸106条),三年新增外贸班轮航线42条;开通“穿梭巴士”航线73条,覆盖往来珠三角、西江、北江主要内河码头。南沙港铁路建成投产,广州港主要港区均实现铁路进港,开行班列37条,2023年海铁联运量达43.6万标箱,三年翻两番。

  高端航运业务加速集聚,航运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航运交易保持高位,三年完成交易额75.7亿元、交易艘数2444艘。航运服务加快集聚,全球最大的散货运输公司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散”)和特种船运输公司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特”)均落户广州,集聚了广州海事法院、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南海救助局、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广州仲裁委员会等众多海事服务机构,广州已成为我国船舶建造、维修、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口岸报关服务、理货服务、船舶检验等各类基础性航运服务业门类齐全、产业链条完善的城市。辅助业务更加多元,4家企业获得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业务加油牌照,实现保税油加注“一船多供”“跨关区直供”;完成国内首单生物燃料油加注业务,填补国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加注品类空白。资讯服务能级提升,全国行业数据指数发布平台上线珠江航运运价指数和珠江船舶交易价格指数;成功开发“粤港澳船舶安全检查服务系统”,实现粤港澳三地船舶基础信息数据共享。“珠江游”城市名片持续擦亮,2023年珠江游接待旅客突破400万人次,创历史新高,全国第一;纯电动游船运力规模达10艘2987客位,全国第一。物流网络更加优化,驳船共舱平台运营模式、“湾区一港通”、铁路“一港通”覆盖面更广。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成功举办2023年大湾区(广东)国际航运大会、粤港澳法治论坛等国际会议。

  重大战略有力有序推进,重大平台建设起步成势。积极落实《南沙方案》,广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基本建成,实现项目总投资超140亿元,南沙国际物流中心、粮食通用码头筒仓二期、南沙三期半自动化集装箱堆场等一批仓储项目投产。临港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积极开展临港经济区规划研究。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协同港澳举办“共建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启动暨签约仪式”。优势临港产业持续凸显,汽车、粮食、冷链物流、海工装备产业快速增长。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汽车码头集群和最大临港仓库群;路易达孚依托南沙粮食码头建设综合性粮食物流产业园,打造华南地区粮油集散地。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港口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细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为目标,以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贯彻落实《南沙方案》等重大战略为牵引,加强顶层设计、战略布局、整体推进,推动建设广州临港经济区,加快培育港航新质生产力,不断增强航运枢纽配置力,提升巩固广州港在综合运输体系和航运服务功能中的核心地位,支撑广州打造国家综合性门户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

  (二)发展目标

  广州国际航运枢纽能级显著提升,航运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临港经济区建设稳步推进,港航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重点产业链群提质增效。到2026年,广州港货物吞吐量达到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700万标箱,海铁联运量达到80万标箱,商品汽车吞吐量达到160万辆,港航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50亿元,珠江游纯电动船运力规模达到总运力75%以上,新增国际友好港3个。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国际航运枢纽能级

  1.激发“四港”联运新势能。立足广州海港枢纽功能突出、空港枢纽优势明显、铁路及公路港枢纽高效贯通优势,构建以海港为核心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全面建成广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结合腹地各类场站设施,着力优化联运枢纽和通道功能布局,形成铁路港、公路港、海港、空港“四港联动”协同发展格局,推动交通枢纽向经济枢纽、创新枢纽、开放枢纽转变,支撑带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2.展现服务全国新作为。更好服务融入国内大循环,织密“广货广出”“广货北行”海运贸易通道。加强与国内沿海港口合作,织密南北航线,积极与福建港口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优质“丝路海运”命名航线,协同共建内贸精品航线。加大粮食、煤炭等主要散货运输“散改集”组货力度,建立与完善广州港至广东省内及江西、湖南等省的“散改集”通道。

  3.增强链通全球新优势。构筑出海国际物流大通道,加大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拓展力度,扩大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市场布局和覆盖,巩固非洲航线和东南亚航线国际集装箱运输枢纽地位,加大欧美、日韩、印巴等航线拓展力度。支持南沙港区拓展外贸滚装班轮航线、干散货准班轮航线。支持新沙港区拓展整车出口滚装航线,开展外贸集装箱粮食进口。探索优化完善沿海捎带业务配套政策,扩大政策实施效果。

  4.擦亮水水中转新品牌。发挥水水中转在集疏运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完善内河航线网络,加强内河支线驳船资源协同力度,扩大共舱平台运作模式,提升支线舱位利用率及驳船周转效率,擦亮“穿梭巴士”品牌。推进珠江枢纽战略,依托西江、北江沿江经济走廊,健全以南沙港区为核心的珠江-西江流域江海联运网络。加大拓展以北部湾、海南等为重点的沿海集装箱驳船运输。

  5.拓展海铁联运新空间。推进“广州港贯通中南西南-粤港澳,打造‘双网协同、港铁互融、枢纽集散’集装箱多式联运”国家级示范工程等多式联运项目建设。协调南沙港铁路公司推动南沙港南站到发线延长线建设,推进南沙国际通用码头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研究新增黄埔新港铁路专用线—广深铁路联络线。推进花都港与南沙港的业务双向联动,研究花都港引入铁路专用线可行性。高标准打造湘粤非、赣粤、渝穗、穗蓉四大海铁联运示范通道,积极增开联通泛珠三角内陆省份海铁联运班列,加强向泛珠三角远距离中心城市布局内陆港,构建以广州港为枢纽、辐射泛珠三角的集装箱海铁联运网络。开行南沙-中亚-欧洲的中欧直达集装箱班列,推进南沙稳定开行中欧班列。促进海铁班列与国际班列融合。建设和经营海铁联运物流信息平台,做大做强海铁联运规模。

  (二)增强港口综合服务能力

  1.持续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对接《广州面向2049的城市发展战略》,开展《广州港发展战略研究》《广州港码头资源保护和岸线利用研究》《广州港清洁能源研究》等系列研究,持续提升广州港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推动完成南沙港区、黄埔港区规划修订,开展《广州港总体规划》《广州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以及《珠江游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大珠江沿岸港口岸线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研究增设客运码头。

  2.推进港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南沙港区五期工程、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项目的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推进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基地配套码头、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工程建设,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基地配套码头一期工程2024年完工,筒仓三期工程力争2026年基本完工。分步骤有序推进黄埔老港转型升级,推进黄埔新港升级改造。加快推进花都港改扩建工程,推动花都港提质升级。加大广州港口老旧码头升级改造以及货类调整工作力度,推进珠江游客运码头、新沙港区1-5#泊位升级改造工程、中外运黄埔仓等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3.完善物流仓储配套设施。推动南沙综合保税区加工区骏德二期、AA冷链物流基地建成投用,推动南沙综合保税区物流区9号仓等项目开工,推进广州海新冷冻仓储有限公司6号综合冷库,研究推进万顷沙集装箱港外堆场建设。支持南沙港区、南沙综合保税区运营单位利用存量用地加快规划建设物流仓储设施。

  4.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按照“远近结合、提质扩容”原则,紧盯储备项目、新开工项目以及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等关键指标,加大项目储备,推动滚动开发,夯实港航固定资产投资基本盘。推进南沙港区国际海铁联运码头、番禺龙沙二期码头、广州国际港多用途码头、广州港小船专用航道工程前期工作。谋划南沙港区六期、国际通用码头二期、南沙邮轮母港二期等远期规划项目。

  5.提升南沙港区路网能级。加快龙穴岛路网建设,优化现有进出港道路布局,开展龙穴岛南侧与万顷沙连接新通道的研究工作。推动在港区周边规划建设集卡停车和配套设施。推动南沙港区增加堆场作业设备,完善南沙港区进港预约机制,研究设置港内拖车排队缓冲停车区,提升拖车进出闸作业效率。

  6.增强行业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平安广州、平安港口”建设,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港口应急预案体系纳入广州市应急预案体系。推进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粮食筒仓、油品化工码头、客运码头等重点区域智能监管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推进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海事监管指挥系统、“海事之眼”小程序等信息化工具应用。加快推进全方位覆盖、快速反应、处置高效、保障有力的广州水上搜救体系和重点区域搜救力量建设。推动溢油应急船建造和维护使用,增强海洋溢油应急力量。

  (三)建设广州临港经济区

  1.加快建设广州临港经济区。深化建设临港经济区相关研究,编制广州临港经济区发展战略。配合南沙、黄埔区政府优化临港经济区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和港口、临港产业、城市服务的空间布局,推动形成以港促产、以产强港、港产城智协同发展格局。发挥南沙区和黄埔区临港经济区建设主体作用,通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导入清单,吸引国内外资本、人才、商品、技术、数据等资源和要素落户。

  2.加快构建现代临港产业体系。强化临港经济区与东部中心、北部增长极等重点功能区联动发展,发挥港口引导重大产业布局优势,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临港产业体系,把海港流量转化为经济增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现代高端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集成电路与半导体)、海洋科技、航空航天、新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构建以“航运物流-临港工业-现代服务-智慧科创”为核心的“港-产-城-智”临港产业体系;以港口运营、物流仓储为基础支撑,临港制造为主体,航运服务、贸易服务为配套的港航产业圈层。

  (四)培育发展港航新质生产力

  1.加快培育港航经济新业态。加快培育国际集拼分拨业务,支持企业建立集拼仓储和运输网络,打造国际拼箱中心。支持具有实力和意愿的港航企业深度参与跨境电商业务,推动建设全球优品分拨中心数字服务贸易平台。推动南沙邮轮母港商业综合体布局,完善商业配套、娱乐休闲等业态,支持免税品经营资质落地南沙,开展免税购物,打造“城市轻商务、海街微漫游-湾区文旅休闲目的地”。完善港口辅助业务,支持出台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供应扶持政策,争取自贸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在保税仓库开展保税高硫燃料油与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生物柴油与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搭建甲醇、氨等绿色燃料供应链,推动开展多品类保税燃料加注业务。拓展低空智能航空器在港口物流领域应用。

  2.全面提升港口智慧化水平。发挥南沙港区四期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项目示范效应,发动和引导“中外运华南公司码头数字化低碳化改造”“广州港南沙粮食通用码头装卸全过程自动化升级改造”等一批项目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拓展新一代科技技术在港口领域应用场景,积极推进港口与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AI)等技术融合应用。加大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研发与推广应用。深化智能交通先导应用,支持开展集疏运无人驾驶,探索作业设备的远程控制技术、传统集装箱码头自动化改造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鼓励实施岸桥、场桥等大型设备设施远程操控改造,推动自动导引车(AGV)、智能导引车(IGV)、无人集卡等规模化应用。加大港口智能化建设改造力度,推进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南沙港区五期自动化码头建设。鼓励现有集装箱码头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内河集装箱码头智能化改造,推进大宗干散货码头自动化改造。

  3.加快推进港航绿色化进程。严格执行船舶排放控制区管控措施,完善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和全流程监管机制,探索推进广州公益性水上船舶污染物接收综合服务站建设。推动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环保设施改造,推进中石化黄埔油库、石油化工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港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有序推进轮胎吊转场电气化改造,加快推进港区内电动集卡应用,逐步开展电动堆高机、电动叉车和电动正面吊应用。加大绿电在港航领域的规划布局力度,探索布局船舶清洁燃料生产供应链,明确有关能源使用政策。大力推动游船运力转型升级,支持货运船舶电动化发展,加快推进配套船用充电桩建设。拓展清洁能源在港航领域消费端的应用场景,探索建设“近零碳码头”,推进绿色低碳港区示范创建。支持航运企业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污染物控制新规对船舶进行符合性改造,规划建设航运船舶清洁燃料供应设施,打造南沙绿色低碳航运示范区,探索开辟“零碳航线”。加快探讨氢能等新能源在港口、船舶、物流车辆的应用可能性。

  4.提升港航数字化服务能力。支持推动关港协作平台试点建设,共同推进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支持港航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培育“互联网+港航”新业态。完成航运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编制。促进广州港航业与科技研发企业、互联网头部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提升港航指向型科技创新及自主研发能力,探索打造“产、学、研、用”的科技创新链条。

  (五)推动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建设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携手港澳共建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加快拓展航运交易、航运指数研发等服务功能,增强航运要素资源配置能力。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航运指数编研工作,积极推动航运指数期货品种研发上市进程,持续发布珠江航运运价指数。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建设港航资讯中心和经济监测中心,提供高质量航运信息咨询服务。

  2.大力发展现代航运金融。以珠江新城、广州国际金融城、南沙金融岛等为依托,大力发展航运金融。推动粤开资管大厦规划建设,助力大湾区(黄埔)理财资管中心建设。深化广州港口与供应链金融融合发展,探索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航运供应链、结算支付等领域应用场景。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开展船舶租赁业务,争取国际航运业务离岸金融试点。

  3.健全完善海事服务体系。鼓励新造船、方便旗船回归入籍登记为“广东南沙”船籍港。积极探索与港方开展船舶管理、海员培训等合作路径。加快开展新能源动力船舶的入级、纳入安全体系管理、新型船舶配员情况研究评估。鼓励全球领先的国际船舶检验机构入驻,开展船舶检验业务。积极吸引水上运输、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仓储物流、航运交易、海事服务等航运相关企业或机构集聚发展,打造南沙国际海事服务集聚区。

  4.持续增强海商法律仲裁服务。发挥广州海事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提升海事司法的规则引导意识与问题预判能力,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等平台功能,支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大湾区仲裁中心(华南分会)发展。

  (六)提升游船邮轮服务品质

  1.打造珠江游世界级品牌。以历史和世界为宏阔视野,以引领未来为发展目标,以系统工程为思维导向,对标世界一流游船品牌和市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推进珠江游规划顶层设计,完善珠江游行业发展体系。大力推动游船运力转型升级,加快制定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支持政策,3年内实现珠江游纯电动船运力规模达到总运力75%以上。推进珠江游精品航线建设,支持开辟黄埔军校旧址纪念馆等红色文化地标航线和穗港澳红色主题线路,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更多创新产品。推动主题景观打造,从水、岸、船、桥四方面整体谋划,做好游船、景点的服务品质以及灯景提升,加强文创商业策划,为珠江游注入更多的广州元素。开展游船公司资源整合、灯景企业化运作等专题研究。做好南沙滨江滨海码头、珠江黄埔段岸线以及增江水上游船码头和旅游观光线路规划设计,培育“滨江滨海游”品牌。

  2.推动邮轮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推动南沙邮轮母港开放,并开发更多航线。鼓励邮轮公司开发层级丰富、特色鲜明的邮轮旅游产品体系,支持邮轮产业创新发展。研究开拓海岛游航线、广州到海南客滚船航线等,推动“海岛游”发展。

  3.加强港航历史遗存活化利用。激发城市新活力,支持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和黄埔文冲造船厂(以下简称“黄埔文冲”)搬迁旧址打造成历史溯源与文化教育基地,实现资源转型与创新发展。发挥海事博物馆、南海神庙等载体作用,深入挖掘、弘扬南粤航海文化,推动港航文化与红色文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海防文化、工业文化的融合,营造良好的航运文化环境。支持将天字码头、大沙头、太古仓、白鹅潭等区域打造为历史文化标志建筑和城市客厅。做好大濠洲西后导标塔、交通运输部第四航务工程局船舶修造厂旧址等广州市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推动提升黄埔古港遗址、南海神庙、长洲岛等历史文化片区品质。推广太古仓活化经验,提升渣甸仓等工业遗存价值。加强水岸联动,推动恢复中心城区历史水系空间和亲水设施,延伸拓展珠江游品质和内涵。活化利用大沙头,发展“夜经济”,推动文旅有效结合。

  (七)推进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1.做大做强汽车物流产业。依托沙仔岛及后方产业园、花都港及花都汽车城,大力发展滚装国际中转业务,打造商品汽车综合物流产业及展销、服务基地。助力汽车产业整车及零部件出口,促进番禺、花都、黄埔汽车产业基地与新沙、南沙汽车口岸联动发展。围绕汽车中规车进口、平行进口、汽车出口等业务,构建进出口汽车物流集散地和展销平台;依托汽车出口监管仓拓展汽车出口业务规模,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发展。争取沙仔岛纳入南沙综合保税区范围,服务汽车“保税+”业务发展。优化南沙汽车口岸与花都、东莞等地区双向汽车物流通道,打造滚装驳船港澳线精品服务,拓展南沙港区商品汽车辐射范围。

  2.做精做细冷链产业。依托南沙港区和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做优做精广州港“车厘子”“榴莲”快线品牌,打造进口水果最经济便捷高效的物流分拨中心,加快推进南沙冷链“一平台三中心”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利用现有港口岸线资源,建设冷链物流配套设施,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物资配送需求。加快构建现代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强化设施网络互联互通,提升花都港及内河码头与花都区玉湖冷链、京东智能产业园等临空物流园区合作水平。积极申报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3.培育培优海工装备产业。发挥龙穴造船基地优势,持续提升汽车滚装、客滚、挖泥、极地船的竞争力,巩固支线集装箱船、公务船、中小型液货船和半潜船的市场领导地位,提升广州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LNG)船等高端建设能力。发挥广州海工装备产业优势,推动广州船舶海工装备产业进军海洋牧场装备制造领域,打造海洋牧场装备制造中心。培育和吸引海工装备产业链配套企业在龙穴岛集聚。加快推进海洋科技产业园项目、高端海洋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搭建区域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1.深化国际交往合作。深化与港澳全面合作,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功能承载区。加强与国际航运联盟和班轮公司合作,鼓励国际航运联盟及国内外班轮公司在南沙港区发展国际中转业务。加强与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国际港口协会、国际海事组织、波罗的海交易所等组织开展相关规则制定和交流合作。支持国际散运船东大会、国际特种船运输大会在广州召开,积极参与世界港口大会、香港航运周、世界海事局等行业盛会,办好大湾区科学论坛等国际性主题活动。持续开展“丝路花语”文旅品牌活动,增进与丝路沿线港口城市和友好港交流,支持本地港航企业加强境外货源组织和拓展境外办事处网络。创建广州海丝文化交流中心,扩大南海神庙、广州海事博物馆国际影响力,办好“广州港”等主题展,推动建设广州外贸博物馆,打造新时期海丝文化与全球海洋文明的共情交融平台。开展全方位对外宣传推介活动,加强“千年古港”“南方大港”等港航故事的整体策划和宣传推介,搭建高层级、国际化的航运交流平台,助力广州港航企业以及服务机构走向国际市场。

  2.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持续完善口岸功能,推进琶洲港澳客运口岸、黄埔新港二期、新沙二期、南沙港区四期、南沙邮轮母港、近洋汽车码头和广州港大屿山锚地等口岸对外开放。提升口岸服务水平,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功能,拓展与港澳在信息共享、业务监管等方面的对接与合作。积极开拓外贸班轮航线,扩大出口“湾区一港通”覆盖范围,将覆盖范围拓展至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等广东省更多支线码头,积极拓展进口“湾区一港通”。

  3.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完善,推动与港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交流合作。完善“一单制”“一箱制”服务规范,推进大湾区货运“一单制”应用试点。试点探索跨关区口岸属地协同监管。支持南沙开展海运口岸数据跨境交换试点。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试点以及进口大宗散货“锚地直提”试点改革,拓展锚地保税油和LNG加注业务。优化内外贸同船运输运作模式,实施国际货运船舶到港边检“零等待”查验,优化珠江口锚地候泊船舶边防检查手续和异常集装箱查验处理效率。完善市直部门与口岸查验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落实《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强化口岸收费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塑招商体制,构建招商引资“联

  合作战”模式,充分发挥各区招商“主阵地”作用,做到“招商吹哨、部门报到、有呼必应”。创新招商方式,推行“市场+资源+应用场景”招引新模式,服务好在地龙头企业、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持续打造重点产业全链条发展体系。发挥以商招商,依托保利鱼珠港、广州国际港航中心、南沙国际港航中心等,大力引进具有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和总部项目,吸引港航关联企业进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层面深化与国家部委沟通对接,加大对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市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结合分工明确具体措施、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积极推动和落实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建设任务。

  (二)强化人才支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航运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强航运专业人才培训和产学研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培养航运专业人才。扩大航运类亟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目录覆盖范围,争取将航运领域人才纳入《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范围。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入航海技术、船舶引航、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加深校政企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航海教育培训融合发展,打造航海教育培训交流品牌等。

  (三)落实要素保障。支持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和绿色港航建设,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重点支持集装箱班轮航线开拓、驳船航线开通、集装箱货源组织、多式联运、滚装商品汽车运输、内陆港建设以及海外办事处设立、邮轮、港口辅助产业、航运服务业发展、对外合作交流等项目实施;支持清洁能源应用、零碳码头打造、零碳航线开辟、绿色低碳技术改造等绿色港航建设项目。加大对优质民营船企的政策扶持,聚焦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且额度不高、创新动力不足且人才缺乏等突出问题,支持优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依托临港经济区改革创新平台,积极研究和争取有利于航运服务要素集聚的政策,吸引更多临港要素集聚。

  (四)加大区域联动。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等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深化大湾区港口群合作,加强广深互动,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2024-2026年港航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计划表

 

责任编辑:崔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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