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粮港口请注意,官方作业减损指南来了!
资料图
我国水路粮食运量约占跨省粮食调运的40%,散粮港口作业是水路粮食运输的重要环节,加强散粮港口作业环节减损,是加强流通环节粮食节约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按照中办、国办2021年11月联合印发的《粮食节约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散粮港口作业减损节约管理,提升港口散粮运输服务品质,引导形成高效、低耗的散粮港口作业模式,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印发了《散粮港口作业减损节约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以下为《指南》全文: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散粮港口装卸作业及中转仓储作业减损节约管理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散粮港口作业减损节约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25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原粮储运卫生规范
GB/T26879粮油储藏平房仓隔热技术规范
LS/T1202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
LS/T1217简易仓囤储粮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散粮
在粮食流通过程的装卸、运输和仓储等作业中,以散装形式出现的颗粒状原粮。
3.2损耗
散粮在港口装卸、中转仓储过程中,因撒漏、扬尘、水湿、破碎、虫鼠雀害、发热、霉变、污染等因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量的减少。
4一般要求
4.1作业人员应接受港口散粮作业专业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后方可上岗。
4.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了解所装卸散粮的种类、重量、货物特性等,并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3确保仓储设施、作业设备及工属具状态良好,进行维修保养时,避免对散粮造成污染。
4.4散粮港口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装运载体的卫生状况应符合GB22508的规定。
4.5采取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等措施,加快散粮在港口环节的周转流通,尽量减少在港存储时间,散粮在港期间从进库(仓)到出库(仓)过程的损耗不宜大于0.25%。散粮在港存储时间较长的,港口企业应协调督促货主及时提离。
4.6散粮计量数据认真审核、汇总,做到凭证齐全、数字准确、手续完备。计量设备按规定定期检定和校准。
4.7发现粮情异常,及时通知货主,配合货主尽快提离及采取必要措施。
4.8定期对作业流程中的损耗易发生点进行摸排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减损措施。
4.9提升散粮作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并积极探索和应用减损新技术、新成果。
5装卸作业
5.1基本要求
5.1.1散粮装卸作业宜使用连续装卸设备、全密闭输送设备,并采取防撒漏、防水措施。
5.1.2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气象条件视情开展作业,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a)雨、雪等可能造成散粮损耗的恶劣天气;
b)风力超过7级(风速超过17.1m/s)以上时。
5.1.3作业区域、装卸机械、工属具撒漏或残余的散粮应及时回收;除尘设备收集到的粉尘做好批次记录,单独计量后交付货主。
5.1.4装卸作业,做好以下防水工作:
a)船岸之间、船船之间、作业路线下铺设帆布等铺垫物,接触散粮的设施设备保持干燥;
b)预先准备遮盖帆布,料斗宜加装防水斗盖,降水来临前做好遮盖;
c)粮食随到随卸、随装随运;
d)雨天时,散粮运输汽车宜在避雨地带(如仓库内、仓库平台等地)停放;
e)散粮发生水湿时,水湿部分单独存放,并及时烘干或摊晒处理。
5.2装卸船
5.2.1根据装卸作业需要开闭舱口,遇到恶劣天气及时关舱,非作业舱口保持关闭。
5.2.2宜使用连续式装卸船机械、粮食专用防漏抓斗等专用设备。
5.2.3装船时,在作业完毕之前将撒落在输送系统中的散粮返到船上,并将因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上船的散粮重量从装船数中扣除,避免装船磅单与实装数不符,导致运输损耗扩大。
5.2.4装船作业后船方应检查舱盖盖好,清除舱口周围散粮,并对货舱盖进行水密防护,防止货舱进水。
5.2.5采用抓斗卸船时,当抓斗内粮食过满、存在外溢现象时,抓斗出舱前在舱口稍作停顿,使溢出的粮食充分撒落到舱内。抓斗降至距离料斗斗口面约1m高度时应暂停,待抓斗停稳并对准料斗中心后缓慢开斗,先半开斗口,待卸下一部分粮食后再全开斗口。
5.2.6当抓斗或卸船机在舱内不能有效取料时,应进行清舱作业。
5.3进出仓
5.3.1散粮输送设备确保运行平稳,应安装跑偏开关、失速开关、张紧开关、防堵开关等监测装置。使用可移动设备输送散粮时,设备在工作状态中应固定或锁定。
5.3.2皮带输送系统作业过程中,做好以下防撒漏措施:
a)根据皮带的流量调整落料口的挡料板;
b)检查皮带运行情况,及时消除跑偏现象;
c)定期清理卸船机或料斗的格栅;
d)使用料斗进皮带系统进行作业时,避免系统急停导致粮食在料斗落料口堆积或撒落到皮带外;
e)卸船机或料斗与皮带机接料口的对接密封良好。
5.3.3散粮输送过程中,做好以下流量控制措施:
a)输送机械不应过载;
b)当流量超过输送线输送能力或皮带上的粮食溢出皮带边沿时,调节料斗闸门降低流量;
c)及时收集溢出的粮食返回输送流程;
d)输送系统宜具有远程调节流量功能。
5.3.4主要存放玉米的筒仓应设粮食降碎装置,其他筒仓宜设粮食降碎装置。
5.4装卸车
5.4.1装车时,待车厢对准料斗出料口后再打开料斗闸门,均衡装货防止粮食在车厢内堆积溢出,装料完成后及时关闸。
5.4.2装车前仔细检查车厢,封堵车厢缝隙;装车完毕后及时苫盖篷布。
5.4.3自卸车在进入仓库卸完粮食后,司机应配合仓库人员,对残留于自卸车底盘等部位的粮食进行清扫,在未清扫完毕前,自卸车不宜离开仓库。
5.4.4装卸火车时,敞车或棚车卸粮时余下的散粮应采用机械铲或人工清扫的方式完全卸出。
5.5拆装箱
5.5.1装粮前对集装箱进行支撑加固。
5.5.2与散粮集装箱相连接,装、卸粮食作业的设备,宜设置挡料板。
5.5.3从事散粮集装箱拆装箱作业,宜合理选用起重设备、集装箱装粮设备和卸粮设备等专用机械设备。
5.6 拆装包(袋)
5.6.1拆包时,充分卸出包(袋)内散粮,避免残留。
5.6.2灌包(袋)过程控制好流量流速,灌包结束及时关闭阀门,并检查封口是否良好、包(袋)有无破损。
5.6.3宜避免反复拆装包(袋)。
6中转仓储
6.1基本要求
6.1.1散粮港口中转仓储宜考虑以下因素:
a)仓储散粮的种类、耐储性、耐热性;
b)散粮的水分含量,入仓质量情况,感染有害生物状况;
c)预计仓储时间以及最终用途;
d)仓储设施及设备性能、粮堆温度。
6.1.2港口散粮中转仓储设施应干燥、无污染、无异味、无虫鼠害。
6.1.3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根据货主或代理需要,由港口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对粮食水分含量等指标进行检测、记录和分析。
6.1.4根据降低粮食温度、降低粮食含水率等需求对散粮进行通风,通风的技术条件、操作条件、操作与管理等有关要求应符合LS/T1202的规定。
6.1.5当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散粮无法快速流通、需要较长时间仓储时,宜进行低温仓储并对害虫密度进行检测处理。
6.2仓库
6.2.1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隔热控温措施:
a)宜对散粮温度进行监测,温度异常升高时,增加通风时间及频次,或进行翻堆、倒仓等作业;
b)平房仓散粮仓储隔热措施应符合GB/T26879的规定;
c)储粮时间超过1个月时,筒仓宜采取隔热措施,配置谷物冷却机、仓储空调等控温设备。
6.2.2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防水措施:
a)日常对仓库有无漏水进行检查;
b)保持排水管、下水道畅通,库内无低洼积水;
c)库外配置防洪沙包或防汛门等设施。
6.2.3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防霉变措施:
a)入库时,水分含量过高或有霉变迹象的散粮单独堆放;
b)定期检查库内散粮情况,需要时加强通风、空调制冷或倒仓处理;
c)在库粮食粮温与外温温差较大时,加大检查频次,以防止出现结露引起粮食霉变。
6.2.4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防虫鼠雀害措施:
a)宜配置捕鼠器、驱鸟器等防虫鼠雀害设施;
b)减少感染虫害粮食入库,可采取熏蒸措施对虫害进行预防与治理,熏蒸期结束后应要求施药作业单位负责处理好药物残留。
6.2.5筒仓和平房仓宜配置粮情检测装置和取样装置。
6.2.6简易仓囤储粮应符合LS/T1217的规定。
6.3堆场
6.3.1露天堆场应配备固定的承载设施,以防返潮、结露、降水等因素引起的粮情异常。
6.3.2露天堆场应配备防水帆布、沙包(压货顶沙包和大沙包)、网络、大条纹编织布及麻绳等备品。
6.3.3露天堆场粮食堆顶形状宜为“金字塔”型,做到坡度适宜,墙边四周饱满,收口斜坡不应有低凹积水。
6.3.4堆场排水口使用帆布等材料进行封口。
6.3.5露天堆场中转过程中做好以下防虫鼠雀害措施:
a)配置驱鸟器、捕鼠器等防具;
b)粮食入囤前进行围护材料的杀虫处理,入囤后定期在粮囤周围喷布防虫线;
c)对于已有少量害虫侵染的粮食,应尽快通知货主,并配合货主采取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措施除治害虫;
d)粮堆做好围护、遮盖;
e)保持粮堆及周围清洁卫生。
6.3.6露天堆场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隔热控温措施:
a)对围护结构进行隔热处理;
b)增加空间排风设施;
c)将粮面苫盖物架空。
6.3.7做好日常巡查、监控,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粮食堆边有无水湿(打开帆布检查);
b)粮食堆面有无积水或粮食水湿、变质情况;
c)排水管道是否堵塞;
d)帆布是否按要求盖好,有无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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