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政策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最高奖补200万元
4月25日消息,为进一步推动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2022-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鼓励厦门跨境电商企业通过拓展渠道、打造品牌、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海外仓等途径,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厦门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跨境电商生态环境,做大业务规模,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办法》围绕跨境电商独立站建设、公共海外仓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集货仓建设及供应链平台建设等五大方面发力,给予企业奖补,单项最高奖补200万元。
具体来看,首先是跨境电商独立站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开展独立站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对独立站达一定业务规模的品牌企业予以补助。对拥有自主品牌且独立站上年跨境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人民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其次,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运营)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海外仓项目,单个海外仓予以50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封顶扶持资金200万元。
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鼓励建设、应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助力跨境电商企业做大业务量。对自有线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上年服务厦门企业超5家(含)且被服务企业通过平台的外销收入超5亿元(含)人民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另外,跨境电商集货仓建设项目。支持各区发挥我市区位优势,积极引入服务于知名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的高能级集货仓项目,引导建设布局合理、高效规范、技术领先、服务创新的集货仓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吸引跨境货物向我市集聚,打造跨境电商集货中心。对上年集货仓跨境收入超过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人民币的集货仓运营主体,在各区扶持政策基础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年度奖励。
最后是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项目。支持建设供应链服务平台,创新产品及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碎片化、个性化市场需求。对供应链平台上年跨境交易额3亿元(含)人民币以上、平台活跃商户超1000家、工厂占地超1万平方米的平台企业,一次性予以1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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