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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电商平台严打“套证”

来源:青眼 作者:青禾 时间:2023-07-07
导读:近日,阿里规则官方头条对化妆品卖家颁布了《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行动宣导》,对自查重点、管控要求、管控时间、处置原则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据了解,该《宣导》已于7月3日正式实施。

近日,阿里规则官方头条对化妆品卖家颁布了《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行动宣导》(下称《宣导》),对自查重点、管控要求、管控时间、处置原则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据了解,该《宣导》已于7月3日正式实施。

而早在6月份,国家药监局及部分省份就曾发布通知,严厉打击“一号多用”的违法行为。作为当前国内最大的电商平台,此次阿里平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意味着其旗下淘宝、天猫、1688等平台的“套证”产品将迎来大清理。

下架、删除、扣分,严查三类“套证”

“这是阿里平台依照新法规做出的措施,是对药监局专项检查的积极响应。”有行业人士指出。

今年6月下旬,中国食品药品网曾发布消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召开会议,将部署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详情见青眼文章《重磅!“套证”化妆品凉凉》)。这之后,即有4个省份率先开始行动。

其中,广东、浙江、西藏自治区、江西4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相关通知,明确自2023年6月至10月,集中排查治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自查整改阶段均为一个月左右,最晚至7月15日为止。

据了解,“一号多用”即行业俗称的“套证”。一般说来,套证主要包括“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三种行为。对此,《宣导》指出,此次将重点打击这三种“套证”行为。

截自阿里规则官方头条

同时,《宣导》明确提出了管控要求,化妆品卖家需要正确填写“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产品名称”等相关属性项,填写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产品名称等信息与实物,应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保持一致性。另外,商家在商品第四张主图里,应展示完整的化妆品中文标签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生产企业等信息。

《宣导》还指出,平台会按照管控要求对在售的化妆品进行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填写展示“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或冒用、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等信息的商品,将作下架、删除、扣分等处理。

此外,对于商家应该如何整改,《宣导》也作了明确指示。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三种,其一,当前出售的化妆品所填写证号与产品不一致,需要先下架商品修改正确后方可重新发布商品;其二,商家可以重新编辑自己发布的化妆品商品,在发布时,填写正确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属性项;其三,针对套装类商品,属性“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填写主要商品,其余商品证号信息可以在商品页面展示;特妆和非特妆组合的套装,属性填特妆证号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7月3日,阿里旗下综合类B2B电商平台1688新增《1688平台化妆品行业管理规范》,也明确表示,对未按要求填写“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以及填写的信息与实物、官网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将进行下架、扣分处理。同时还强调,若商品为化妆品加工定制类,在发布商品前,需提交开店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有化妆品行业人士表示,早在几年前,国家药监局就一直在强调,线下清源、线上净网的行动。此次阿里平台及时跟进国家药监局相关政策,体现了作为中国最大电商平台的专业度。

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施昌松认为,化妆品监管体系经过了多年建设,目前线上、线下等各大销售环节,都能积极参与到化妆品法规的学习和监管,这有助于整个流通渠道监管模式的落地。近年来,各大电商平台对化妆品法规的认知,也都在逐步提升,从原来的无序变为有序。

TOP10美白产品4个“套证”

公开资料显示,“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下称“特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审核颁发,有效期为5年。按照新条例规定,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此类产品需取得“特证”后方可合法销售和使用。

这当中,尤以主打祛斑美白功效的产品备受行业和消费者关注。根据青眼情报数据,今年1-6月,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数共2722个。其中,祛斑美白注册数量为532个,占比达19.54%。

今日,青眼调查发现,在天猫美白面霜好评榜TOP10中,有4个品牌的美白产品,其商品详情页面显示的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存在与国家药监局公示特证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有行业人士就此表示,“这四个产品,都是‘一证多名称’,是典型的‘套证’行为。”

以上述好评榜TOP3产品ORGINESE熊果苷面霜为例,在商品详情页面,该产品备案号为国妆特字G20181054,但该注册证号在国家药监局数据查询系统里对应的产品名为REAM美白祛斑霜。且在产品包装上面,该产品则同时标示了ORGINESE、REAM两个品牌名称。

青眼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湖南本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ORGINESE3类日化用品商标申请人,目前该商标处于正等待受理状态。

“这属于典型的双标‘套证’行为”,有行业人士表示,“一个产品上同时标有两个商标,商家若再不处理,平台应下架、删除。”

此外,据青眼不完全统计,在天猫美白面霜热销榜TOP20中,共存在5个类似套证现象,同时还有两款产品备案为普通化妆品,却宣称“祛斑美白”。根据青眼粗略计算,这7个产品,月销售额超136万元。

双标“套证”彻底行不通了

对于此次国家药监局及电商平台严厉打击的三种“套证”行为,有行业人士表示,双标“套证”性质尤其恶劣,在一个产品上,同时标示两个商标,会导致责任人不明确,误导消费者。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药监局启动“一号多用”专项检查工作后,双标“套证”的行为不久就迎来首罚。

6月28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化妆品企业因“一号多用”而被罚的典型案例。据披露,广州品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韩鹭氨基酸洗发水”包装容器上标注了“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字样,属于“一号多商标”的违法情形,被罚没共计1.62万元。

不少行业人士表示,“这预示着一号多商标今后彻底行不通了。”苏州毓美健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许利也告诉青眼,“其实早在两年前,我就提醒客户和工厂们,这条路不要走了,法规一定会有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青眼调查发现,在淘宝平台上,擦边白云山、北京同仁堂、仁和药业、修正、南京同仁堂等知名药企的产品不在少数。同时,不乏部分产品已取得了这些药企的授权。

比如,在天猫美白面霜热销榜中,排名第9的花菀堂美白祛斑面霜,在产品详情页所标示的注册号为“云南本草祛斑霜”,在国家药监局特殊化妆品注册平台查询后显示,其注册批件中的产品名称显示为“韩熙美白祛斑霜”,即属于“一号多商标”的情形。数据显示,该产品月销量3000+,产品售价20g/29.9元。

另外,青眼在淘宝上搜索“白云山”,显示共有4000多件美妆相关产品。某产品在详情页标示的注册号为“IN白云山”,但通过国家药监局特殊化妆品注册平台查询,则显示其对应名称为巧依美美白淡斑菁华乳。

对此,广东多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夏冷表示,“我们有防脱洗发特证,很多品牌方客户来公司加工,提出能不能用我们的特证,做他们自己的商标产品,然后他们在背标上标注某某公司总经销。但都被我们拒绝了,因为我们清楚一证一用的规定。”

他进一步表示,“其实大家都明白这样的操作是违规的,但品牌方的意思是,既然你们工厂方产品是合法的,那我只是打了一个经销商的名号,也是可以操作的。”

“知名药企显然在透支他们的品牌价值。”广州栋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丁青云指出,“目前这些品牌授权的产品,大部分市场口碑并不太乐观。企业还是要真正回归到创新和产品力,这才是品牌长青的基石。”

此外,也有化妆品行业工程师表示,“认识的好几个工厂套证了好多个产品,这在一个月之内肯定不能清理干净。而且,产品已经分销了4到5级,货也早就在市场中散开了,全部召回不太可能。”

无疑,严监管态势之下,通过“套证”获利的时代已然过去。“一些企业过去欠缺的,赶快补课可能还来得及,等到政策窗口期彻底关闭,就为时已晚了。”有化妆品资深行业人士如是说道。

 

责任编辑:傅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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