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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诺亚300亿元“承兴案”隔空口水战 律师:如公章系伪造 基础交易合同是否成立存疑

来源:财联社 作者:黄心怡 时间:2023-12-05
导读:“承兴618案”口水战持续发酵。继京东作出回应后,诺亚财富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歌斐资产”)在官微进行回应。

“承兴618案”口水战持续发酵。继京东作出回应后,诺亚财富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歌斐资产”)在官微进行回应。

歌斐资产表示,已关注到京东集团于2023年12月4日发布的声明,“承兴618”案件事发于2019年6月,上海歌斐作为原告,于2019年7月向法院对承兴和京东等被告方发起民事诉讼,法院已于2019年受理并予以立案。



“该案件发生于四年前,并于近期开庭审理,在此司法审理的关键时刻,我们对京东集团突然发出该份情绪激烈的声明表示不解。同时我们呼吁,京东集团可以将自己“100%躺枪”的具体证据以合法合规的方式递呈法院。”

歌斐资产称,“我们相信,京东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大型港美股上市公司,不会在舆论上试图引导公众情绪,消耗公共资源,从而影响案件审理。”



歌斐资产还认为,京东声明中“诺亚财富近年来先后发生十余起类似事件,上百亿基金......”等描述严重失实,已侵犯了其名誉,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京东:歌斐资产推卸责任 为自己寻找“替罪羊”

12月4日,京东集团发布声明称,近日,“承兴案”引发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京东作为毫不知情的受害者,被卷入历时四年的恶意诉讼中,公司的声誉和权益遭受重大损失。

声明指出,在承兴系合同诈骗过程中,承兴系公司用假冒的京东公章、假冒的京东员工、假冒的京东系统和虚假的交易数据,轻易骗过号称“全球综合金融平台”的诺亚财富及旗下歌斐资产,获得歌斐巨额融资,直致爆雷。面对持续两年多的诈骗行为,歌斐资产尽调工作出现明显缺陷、投融资管理出现巨大漏洞,高管方建华接受承兴巨额贿赂(一审已被判刑),导致投资人受到重大损失,对投资人没有尽到相应责任和义务。

京东表示,根据公开信息,诺亚财富近年来先后发生十余起类似事件,上百亿基金兑付面临问题,并多次对投资人隐瞒信息,屡次被监管部门警示和处罚,说明其长期存在严重的风控缺陷。目前“承兴案”相关刑事案件已一审宣判,承兴实际控制人罗静等诈骗嫌疑人均被判获刑。诺亚财富及歌斐资产仍罔顾投资人信任,拒不审视其内部管理问题,恶意对第三方京东发起匪夷所思的高额诉讼,企图混淆视听,继续误导投资人和广大公众,推卸和转嫁责任,为自己寻找“替罪羊”,我们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该案件。希望诺亚财富及歌斐资产正视自身问题,拿出诚意和整改措施,尤其是提升作为财富管理公司最基本的诚信和素养,真正维护广大投资人的权益。

▍“承兴案”已一审宣判 实际控制人罗静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9年7月5日午间,博信股份(7.670, -0.03, -0.39%)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静,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分别于6月20日、6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

2019年7月8日,诺亚财富公告称,歌斐资产发行的产品为承兴国际控股相关公司提供供应链融资,总金额为34亿元人民币。承兴国际控股实际控制人近期因涉嫌欺诈活动被中国警方刑事拘留。

据界面新闻报道,罗静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罗岚犯合同诈骗罪获刑十七年半,另有10名涉案的承兴系员工获三年四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判决还认定,京东、苏宁等公司及员工对承兴系诈骗行为均不知情,相关合作合同、印章、材料均系伪造。

判决书显示,在罗静的指示和安排下,承兴系多名员工在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办公场所以伪造的工牌冒充两家公司员工对接被害单位访谈、交接资料及面签合同;向相关金融机构展示虚假的京东公司网页、提供虚假的贸易数据及购销合同等资料;拦截这些金融机构寄给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债权转让材料快递,在材料上加盖虚假的印章后回寄给被害单位;开设账户仿冒京东公司账户回款等。

此外,诺亚融资工作人员方建华收受承兴系贿赂200余万元,在业务对接、回访尽调等方面为承兴公司造假提供了便利。

▍律师:如有证据证明公章系伪造 基础交易合同是否成立存疑

北京清律(深圳)律师事务所江孟醒律师在接受《科创板日报》采访时表示,歌斐资产本次将京东列为共同被告,从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开庭公告上来看,案由是“其他合同纠纷”,有可能歌斐资产诉请的依据是加盖有京东印章的合同等内容。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在合同上加盖的京东的公司印章系伪造甚至构成刑事犯罪,那么签订基础交易合同并非京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基础交易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疑问。

江孟醒表示,在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有关苏宁公司的一起相似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应当对基础债权真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基础债权不真实,那么原告请求被告对不真实的合同债务承担责任,较难获得法院支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案例表明,公章被伪造的情况下,并非绝对排除表见代理规则的适用,还需结合具体事实予以区分对待。

责任编辑:权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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