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 企业计价规则、抽成规则等公开透明
近日,为加强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从业就业环境,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了《2022年开展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提出,将督促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和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向社会公开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合理设定本平台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及公开发布;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抽成比例或信息服务费。
在网约车服务领域,《方案》要求,2022年4月底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部署推进“阳光行动”,督促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明确落实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及联系人等。2022年5月底前,督促本辖区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基本实现在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以及实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或信息服务费,并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或会员费上限及公开发布。
在互联网道路货运服务领域,《方案》要求,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在2022年4月底前,督促指导本辖区主要交易撮合类货运平台公司(以下简称“货运平台公司”)制定“阳光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工作安排、责任部门及联系人等。2022年5月底前,组织在本辖区注册的货运平台公司依据实施方案,主动向社会公开本企业(平台参与定价的)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平台订单收费金额上限或抽成比例上限、会员费上限等,并公开发布;基本实现每次订单完成后,在货车司机端显示每单的收费金额,可以计算抽成比例的应当显示每单抽成比例。2022年10月底前,货运平台公司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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