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支持8地市开展网络货运产业试点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简称《政策清单》),提出110条政策措施保障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在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引导推广新增和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农村牧区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
《政策清单》提出,引导推广新增和更新货运车辆使用新能源重卡,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辆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85%,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不低于1600辆;新建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0%以上;加快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实现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内蒙古将使用网络货运产业试点补助资金,继续支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二连浩特市8个地市开展网络货运产业试点;给予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投资补助300万元,给予自治区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投资补助200万元,对承担农村牧区客运功能的旗县(市、区)客运站给予年度运营补贴20万元,对投入运营的苏木(乡镇)客运站给予年度运营补贴3万元,打通农牧民出行消费“最后一公里”。
《政策清单》明确,对新命名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激励资金;对新命名的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激励资金,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列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每个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补。
内蒙古将对基础设施较为薄弱、距离苏木(乡镇)路途较为偏远、“快递进村”较为困难的脱贫村和有寄递服务需求但未设立服务点的建制村,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补贴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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