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中钢”公司系名号冒用!冒用为何频出钢铁业
4月14日,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钢集团”)发布关于“中钢”字号被冒用的澄清公告,指出存在11家冒用“中钢”字号公司,明确11家公司并非中钢集团下属公司。
据不完全统计,这也是2023年以来继包头钢铁(集团)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分别称“包钢”“中冶”)后,钢铁行业再度有企业下场“打假”。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向记者表示,钢铁行业名号“冒用”对于被冒用企业来说存在市场口碑、品牌等影响,市场及企业都要警惕“冒用”名号背后存在的风险。中钢打假11家“假冒”名号企业
(11家“冒用”中钢名号企业;图源:中钢集团官网)
中钢集团发布公告共涉及11家“冒用”企业,从企业名称来看,涉及贸易、科技、电子商务、农业、置业、新材料等领域。具体包括中钢金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钢有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新中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钢电子商务(沈阳)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
中钢集团在公告中明确表示,并未授权上述公司使用“中钢”字号,亦无任何隶属或管理关系。若因上述公司的任何行为导致任何纠纷或任何相关责任均与中钢集团无关。
据公告,中钢集团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该类侵权行为,并依法开展相关维权行动。
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中钢集团首次“打假”,2022年下半年,中钢集团就曾在官网多次公示部分不法企业假冒集团子公司情况。
官方资料显示,中钢集团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现有3家上市公司,分别为中钢国际(000928.SZ)、中钢天源(002057.SZ)、中钢洛耐(688119.SH)。钢企名号“冒用”事件频出
记者调查发现,钢铁行业2023年以来“打假”动作不断。
3月15日,中冶发布严正声明,公示49家名称中包含“中冶”字样的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与中冶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冶无关。
2月6日,包钢(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包钢”字号被冒用声明,称湖南包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注册使用“包钢”字号企业名称。而在2月4日,包钢才发布一则“关于不法分子假借公司领导名义进行诈骗的提示”,声明公司未有领导通过此类方式要求进行转账或借款等情况,谨防上当受骗。
接二连三的企业下场“打假”,为何钢铁行业名号“冒用”事件频出?
王国清向记者分析道,出现名号“冒用”,可能与“冒用”企业想增加知名度、扩展市场份额存在关系,凭借业内知名企业名号能够快速进入并打通市场,对于企业知名度或是后期市场贸易中的话语权都有帮助。
钢铁行业资深从业人员邱峰(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钢铁行业出现的多数企业名称冒用还是想通过被冒用公司的名声,通过“擦边球”的形式营造出规模大、实力强的假象,以便与在市场参与贸易。其中,不免有“冒用”名号企业存在试图敲诈、行骗等可能。
实际上,此类事件并不只发生在钢铁行业。根据记者调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近年来也不定期公告假冒国企名单,明确有关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为假冒国企。警惕“冒用”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业内人士也提醒道,名号“冒用”对于企业和市场都存在极大风险。
邱峰(化名)向记者提醒道,钢铁行业来说,“冒用”企业若存在经营管理秩序的不合规,会对被冒用钢铁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影响。而若被“冒用”企业除名号外还“套牌”“假冒”被冒用企业钢材产品,则对于行业市场秩序、钢企产品的信誉度都会造成极大影响。
王国清也向记者分析表示,如果“冒用”名号的企业存在对于钢材产品的“冒用”,则在同型号钢材的价格层面可以实现“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一方面是报价层面对市场的影响;另一层面若产品质量存在差别,则会对被冒用企业的品牌、形象带来损害,市场认可度也会受到影响。若存在钢材产品质量差距较大的情况,甚至还会出现钢材产品应用场景的安全隐患。
知名财税审专家、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咨询师刘志耕向记者表示,企业字号是企业名称中最为核心和重要的要素,是企业名称中一家企业区别于另一家企业最为显著的唯一的特征。如果企业字号一旦被他人冒用,很可能被他人利用从事有损被侵权企业利益、声誉或客户的活动,所以对侵权行为应该给予及时和必要的打击。
刘志耕向记者提醒道,公司字号本质上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企业如果发现有人盗用自己的字号,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钢集团也在公告中明确提示道:“我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注意,列表之外还存在个别冠以‘中钢’字号的类似企业,请注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进行甄别,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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